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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漁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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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的漁獲(丁香、白鱙等)大多先曬乾,再裝箱,用船載運到馬公,經中盤商轉運到台南、布袋一帶銷售。1945年以後,則有本地魚販收購漁獲,把丁香、白鱙、扁仔、圓眼等,賣給馬公一家專收漁獲的中盤商(勝興),再配銷至台南大賣場的代賣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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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動船出現之後,有些漁民漸漸與台南的代賣店熟識,就改以書信聯絡,直接將漁獲裝箱,寫上寄、代賣者的住址、姓名、漁獲數量,搭交通船送到馬公,再換船送到台南寄賣,以省掉中盤商的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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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獲回港時,如果趕不上交通船或銷售不完就放在籠子裡,用竹葉分層鋪蓋,裝成一籠一籠的,待隔日清晨再船運到馬公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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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起,有兩艘船專門在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收購漁獲。其中有一艘的船主是本地人莊龍,他將漁獲(錢鰻、條仔、黑嘴、烏魚、青花等)收購後,與馬公的魚販聯絡好交貨時間,由馬公的魚販依約定時間到後寮碼頭接貨,再轉運到馬公第三漁港的魚市場,依魚的大小及類別分為一堆一堆的,由漁會主導分類拍賣。1996年,莊龍身體不適,就交給莊朝吉經營,以金龍進號船繼續代收漁獲。也有漁民自己開船到後寮,以電話聯絡貨車,或直接請計程車把漁獲載到第三漁港交給漁會拍賣。有的乾脆自行開船將漁獲載到赤崁村,和魚販喊價交易,再由魚販冷凍加工,等待船隻裝箱運到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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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位船主是赤崁的村民泰安,他專門收購螺仔、鐘螺、紅貓、黑鱠仔、條仔等。漁民捕魚回港之前,先以電話告知泰安,由泰安開船到吉貝港,直接在港口收購,再運到赤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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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獲交易的錢,大多半個月結算一次,中盤或台灣的業主將魚款交給代收者,再由代收者以電話聯絡漁民來收錢。在漁會交易的漁貨,則隔天就由代收者將支票或現金請到馬公漁會交易漁獲的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漁民,轉交給前一天賣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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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的觀光事業逐漸興起,本地的餐廳也會收購一些漁獲。餐廳缺魚時,就以電話聯絡漁民,把所指定的魚獲拿去賣,價格依魚的種類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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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漁民多各自從事不同的漁法作業,很少會發生同一種魚的漁獲量太大而影響魚價的問題。在1970年以前,還沒冰箱等儲藏設備,當天捕捉的魚必須立刻開船到赤崁村,再搭車到馬公交易。所以漁民多只求自給自足,以夠維生活爲原則,也很少發生漁獲過多的情形。現在由於觀光事業的發展,加上資源不似昔時豐富,魚獲的價格提高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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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吉貝社區踏查
知識建檔|202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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