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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警察局人力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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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德里的「泊船垵」一帶從日治之後就成了軍事用地,戰後國軍改為國家安全隊(附屬於國家安全局的單位)澎湖營區,負責軍中政治思想教育,對民眾則自稱為「幹訓班」,到民國75年(1986)才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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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之後軍方(憲兵)將原有的群眾運動管理權責轉交給內政部警政署,民國78年(1989)5月警政署在澎湖成立「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二大隊第五中隊澎湖分隊」,可是沒有空間可供保一澎湖分隊的警力使用。因此向國安局商借五德里的國家安全隊舊址,由縣警察局撥出2,000,000元翻修原有營舍,命名為「澎湖縣警察局五德訓練基地」(五德里41-1號),供保一澎湖分隊使用,也當做縣內警員大規模訓練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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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9年(1990)元月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二大隊擴編為保安警察第五總隊(隊本部在高雄岡山),保一澎湖分隊也改為「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第六大隊第三中隊澎湖分隊」;民國88年(1999)元月又縮編為「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第四大隊第三中隊澎湖分隊」,編制僅剩下1名分隊長及3個小隊。民國90年(2001)因為全省各縣市警察局缺乏基層警力,警政署將保一、保四、保五的部分鎮暴警力移撥到各縣市;並實施「保安機動替代役男」制度,由替代役男取代鎮暴機動警力。同年2月1日澎湖分隊裁撤,員警全部移撥回總隊,五德訓練基地的建物改由澎湖縣警察局保安隊五德小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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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民國78年9月澎湖縣警察局就開始提出設在警察局地下室的手槍靶場的遷地改建計畫,歷經十多年的爭取,終於在民國90年5月8日經國家安全局同意以無償方式移撥五德訓練基地的土地,供澎湖縣警察局興建一座現代化的警察人力訓練發展中心,以培育澎湖地區的警政治安人才。同年8月17日「離島建設基金」綜合發展方案會議將興建案列入優先辦理,提撥新台幣96,600,000元,自翌年起分3年3期施工,於民國95年(2006)2月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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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人力發展中心位在五德里41-2號,占地約15,076平方公尺,主體建築共有三層,每層300坪。一樓設有綜合體技館、健身房,供動態訓練之用,以進行員警柔道、跆拳道、綜合逮捕術、特勤與組合警力等各項警技訓練;二樓設有240人座的會議中心、教室、圖書室、研討室、心理諮商室、辦公室、講座休息室等,做為教學與行政之用;三樓是室內手槍靶場,有10個射擊靶位、電動拖靶、電動靶機、靶位電腦螢幕面板、射控中心等現代化訓練設施。24另外早期澎湖縣的交通事故車輛都由各分局的派出所自行保管,或寄放在各地的停車場。民國91年(2002)警政署要求各縣市都要設置車輛保管場,以解決取締酒後駕車所衍生的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問題。因此澎湖縣警察局交通隊利用五德訓練基地的東側土地,設立「澎湖縣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場」(有一棟管理室);由縣政府編列2,000,000元,於民國92年(2003)6月17日發包,同年12月4日竣工,目前有2名警員負責管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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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13輯|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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