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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垵畜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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嵵裡井垵兩里都有廣大的田野可以發展畜牧業,但是井垵里在日治以後約有半數以上的土地被徵收為軍事用地,可用的原野已大幅的縮小。民國55年(1966)嵵裡有大約50座的豬舍,大多集中在「後井」一帶,但是收益並不理想,後來陸續棄養(張默予1972:49-51)。事實上兩里大規模的畜牧業者,只有養豬的石樹林與養鹿的陳金鍾兩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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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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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垵里民石樹林的母親陳玉枝原本就養有5隻豬,石樹林退伍之後在民國65年(1976)繼承家業,把住家(井垵里1-5號)後方的潮間帶填造成新生地,用石綿瓦和空心磚蓋豬舍來養豬。最初石樹林只飼養10頭仔豬,第二年因為有五德軍區提供的廚餘做為飼料,而增加為100頭,第三年又增加到200頭,後來大約每3年就會增加100頭。民國70年(1981)井垵里的石善也在今井垵里1號東側養過豬,大約養了300多頭,到民國78年(1989)因為後繼無人而離牧。民國81年(1992)左右政府開始要求養豬戶設置污水設備,民國90年(2001)石樹林鑑於豬舍位在住宅旁及大馬路邊,的確有礙衛生,將豬舍遷移到百里營區北側的空地,命名為「萬里畜牧場」。豬舍是鋼筋水泥建築,有化糞池等相關設備,又引進高床式結構,採取自動化管理;大約養了1,000多頭豬(以約克夏和藍思洛交配的豬仔為主),每個月大約可以賣出200頭成豬。是目前澎南區唯一的養豬戶,也是馬公市大規模飼養(100頭以上)的養豬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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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養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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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5年(1976)政府為了改善離島居民生活,提高農民所得,開始獎勵養鹿。澎湖飼養的種鹿大多是梅花鹿,起先從綠島引進,後來改向美國引進。養鹿需要的資金相當高,早年縣政府曾向省政府爭取經費,來補助給飼養戶興建鹿舍、購買種鹿及種植牧草(臺灣光復四十週年澎湖專輯編輯委員會198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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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垵里民陳金鍾於民國68年(1979)退伍之後陸續從事過養魚、養牛養雞、養鴨,對畜牧業很有興趣。民國70年(1981)開始以父親陳武的名義申請畜養梅花鹿,在「山仔尾」的私有土地上興建鹿舍,以2/3的空間供鹿隻活動,另外的1/3做為倉庫及獨立鹿舍(發情鹿專用,共4間)。當時全澎湖約有55戶養鹿戶,陳金鍾起初只養6隻(每隻成本4萬多元),飼料不足時還要到處去收購花生葉補充;鹿茸1兩價值約1,200元,一支鹿茸價值將近20,000多元,是一種高經濟收益的農村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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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5年(1986)陳金鍾養的鹿增加為12隻,可是鹿舍在韋恩颱風時受損造成部分鹿隻死亡;到民國80年(1991)又因為鹿茸價格下滑,於是決定轉任公職,把養鹿事業交給父親負責。民國83年(1994)鑑於父親年事已高,鹿隻也逐漸老化,鹿茸越長越短(每隻鹿最多僅能採收6年),收入與支出不成比例而結束養鹿,將5隻梅花鹿轉賣給風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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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14輯|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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