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參參事件>:摃破船與海難救助

<萬參參事件>:摃破船與海難救助|影像來源:許玉河老師。

<萬參參事件>:摃破船與海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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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當地流傳著一個<萬參參事件>的故事,此則故事大概如下:大約在1890年左右,某日有一艘外國商船路經台灣海峽來到澎湖北方海域,由於風強浪高天候不佳,為了船隻安全起見,該船於是駛入吉貝嶼西南方沙尾林投腳下暫避風浪。部分吉貝島民於是趁著夜晚潛水至該船船底,將船鑽孔鑿沉。等到船隻進水沉沒之際,這群人再將不知所措的船員救起並伺機將船上的貨物劫掠一空。後來,東窗事發被告到官府,這群參與鑽孔沉船之人被判決必須賠償一萬三千三百元。窮苦的吉貝人哪能負擔如此巨額的賠償費,有人變賣家當、有人賣女籌款、更有人因無錢賠償被迫自殺,故而有「seh伯仔欲死哭阿娘」的俗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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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當地居民昔稱失事的船隻為「摃破船」,此則故事即是描寫居民對「摃破船」進行的搶掠行為,爾後東窗事發賠償鉅款的憾事。伊能嘉矩於明治34年1月9日(1901)原本要前往吉貝踏查,雖然因風浪過大而作罷,然而他還是記錄了有關吉貝居民的搶掠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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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民使用炸藥將沉船炸開,再將鐵材、鐵板、鐵鎖之類,從海底吊到陸地來出售,這是他們一生所從事的生業。實際上,去年七月到十二月,所獲的鐵片重量達二十六萬九千四百八十七斤,價值達四千三百十一圓。因此島民似乎樂於等待近海的海難船,他們在風浪大的惡劣天氣時,總是爬到高丘凝望。往年的時候,看到偶爾有海難船漂流到海岸來,就忙著搶奪船上的物品,據說甚至殺死飄到海岸的航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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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傳說,描繪的是吉貝居民因商船失事澎湖沿海岩礁密佈,不熟悉海域的船隻極易失事。依據楊麗祝的研究從康熙4年(1665)光緒十八年(1892),發生在澎湖沿海的船難,多達99起。這些失事的船隻有的是中、外的商船、有的是載運班兵的兵船或載運米糧的糧船。例如,乾隆二十三年正月(1758)澎湖水師右營寧字十四號由鹿耳門載運米糧回澎湖途中,在東吉外洋突遇狂風,「飄至大嶼洋面,衝礁擊碎,寸板無存,米石、兵械以及公文、印照,一盡沉沒。」其中,商船一失事往往成為澎湖島民搶掠的對象。不只澎湖居民如此,台灣沿海居民亦復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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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中期之後,往來於台灣海峽的外國商船更多,<萬參參事件>發生的時間點即在19世紀末的澎湖吉貝1892年10月9日,挪威籍諾曼號(Normand)在姑婆嶼西南觸礁失事,全船26人只有兩人漂流到八罩嶼獲救;1892年10月11日,博哈拉號Bokhara)在姑婆嶼附近失事,148人中只有23人生還的慘劇。<萬參參事件>究竟是哪一次船難的原型傳說,有待進一步的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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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吉貝居民乃至於澎湖人是否只是等待摃破船進行搶劫呢? 1886年6月6日,甘為霖和高長抵達澎湖媽宮,並陸續前往南寮赤崁吉貝鳥嶼員貝竹篙灣西嶼等地宣教。甘為霖在自己所著的<澎湖群島記行>提及自己與高長在造訪了幾個偏遠的村莊後,又移轉到Bird Island去:「島上居民超過一千人。我們在那裡又有幸能宣揚福音,直講到聲音嘶啞。此外,那些群眾不但「專心聽講」,並極親切招待,得到的回報更大,讓我們又驚又喜。那些島民曾一度有此惡名,說他們是澎湖群島上最傑出的海盗與打劫船難者。但現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比他們更為安靜且更為勤奮的人。他們說,約在八年前,(英國政府)曾分發給他們一千六百元錢,以酬謝他們給予一艘失事英國汽船的協助。」《福爾摩沙素描》一書則是如此描述:「造訪了幾個地方,我請湯弟兄去兩個村落傳教,小船來了,我(甘為霖)自己則是去吉貝嶼(Kiat-poe-su),在海軍圖上又叫做鳥嶼(Bird Island)。中國海這附近的船難,幾乎都發生在島的北邊,幾個人告訴我當地方的居民非常友善,因為英國領事最近乘軍艦來,對那些經常勇敢拯救船難災民的人有豐厚的賞賜。」必須說明的是:文中的Bird Island並非今日的鳥嶼,而是吉貝,19世紀外國地圖註解吉貝為Bird Island始於Richard Coll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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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為霖於1886年來到澎湖,而8年前的事件大抵落在1878年1879年之間。〈1879年英駐台灣署領事貿易報告〉暨〈1879年英駐淡水署領事貿易報告〉記載1879年2月1日英國船隻Taiwan號自淡水港出發之際擱淺於河口沙洲,翌日Taiwan號自行脫險。Taiwan號繼續航行至澎湖海域,卻在吉貝嶼西北方的海域附近觸礁沉沒。《台灣總督府檔案》則記載為光緒4年(1878)新台灣號在差斷礁觸礁沉沒,造成8名外國人與百名清國人死亡的慘劇。此差斷礁從音譯而言應為吉貝西北方的柴定礁(柴面礁)。王公礁(翁公石)、淺礁、大磽礁經常有中外船隻在此發生海難,被視為是最危險的海域之一。而甘為霖所紀錄吉貝人解救失事船隻的善舉,應為英國船隻Taiwan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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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5年(1916)8月24日《臺灣日日新報》報導:本年二月二十五日,澎湖廳下吉貝鄉附近。漂到小形洋船一艘,鄉民一同拾得之,後乃知為上海英人船渠會社泥受船。然漂到未幾,即由會社派人受取,而報以二千金。經由該廳送致于鄉民,該廳不欲其濫行費消,特充為該鄉基本財產,使得永霑其利益。吉貝人後來以此二千金建造兩口石滬,以圖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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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參參事件>的傳說或為昔日海難澎湖居民搶掠的縮影,然而,也有更多澎湖人助人於水火之中的善行,更當記之載之,以傳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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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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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島沖難破沈沒船引揚ニ關スル件、山科禮藏零碎品除却願、同人沉沒艦船探險及引揚方ニ付願、同上許可、同人零碎品除却願ニ付澎湖廳ヘ回答、橋本清、有田喜一郎外一名沉沒船引揚願、同上許可不相成儀澎湖廳ヘ通牒、以上處分方行違ノ儀ニ付澎湖廳稟申、山科禮藏沉沒船探險及引揚方許可取消ノ件、沉沒船引揚處分ノ件」(1898-10-05),〈明治三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追加第一卷官規官職恩賞文書警察監獄殖產〉,《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3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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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Wheeler Davidson著,陳政三譯,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福爾摩沙島的過去與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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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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