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光社區運動場位於
重光里的月潭南邊,土地所有權屬於
威靈殿所有,早期是一塊草埔地,
日治時期,曾耕作過
蕃薯以備戰爭之需,戰後成了里民放置肥料與丟棄垃圾的場所。
民國64年(1975),
重光里成立社區理事會時,為了提倡正當娛樂,由鎮公所專案補助,
威靈殿提供土地1,300坪(當時主任委員為
呂全合),闢建成社區運動場。當時還獲省主席頒給「造福桑梓」、「熱心公益」兩座橫扁表揚,後來又增加涼亭一座,並且在籃球場周圍增加夜間照明設備。
民國67年(1978),里民有感於婚喪喜慶活動時,沒有可供活動集會的場所,因此在社區理事會的主導下,又由
威靈殿提供廟宇東側的土地,以社區發展長期計畫的經費,及里民和
威靈殿(7萬元)的樂捐,請本里人
葉根壯興建一棟32坪的二層樓鋼筋水泥磚造的社區活動中心。活動中心先由
謝自南設計,之後經過陳長庚修過,
葉根壯在興建時又參考里民的反應,將二樓舞臺由圓弧形改成現在的四方平面式造型,並在東側興建一座廚房,做為里人辦理活動時的烹調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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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6輯|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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