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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鄉日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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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鄉行政區域之名稱,雖經過數次之改變,但所轄區域範圍始終不變,自光緒21年(1895)6月割讓日本起,至大正9年(1920)9月止,這一段期間自頂山澳務署至大赤崁支廳止,仍沿襲清治時期澳社制度,轄瓦硐澳瓦硐港社後寮社港尾社城前社中墩社等;通梁澳通梁社大倉社鎮海澳鎮海社港仔社小赤崁社岐頭社赤崁澳大赤崁社鳥嶼社吉貝澳吉貝社等5澳14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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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9年(1920)9月至昭和20年(1945)10月,改革地方行政官制,廢止澳社及支廳制度,全廳改設1街5庄,計馬公街湖西庄白沙庄西嶼庄望安庄大嶼庄。本鄉改制後之白沙庄管轄區域計有中屯港尾城前鎮海港子岐頭(含員貝)、小赤崁大赤崁瓦硐後寮通梁大倉鳥嶼吉貝等15個聚落,並於大赤崁設置庄役場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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