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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作物─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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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生產的蔬菜一向無法自給自足(自給率不到40%),必須長期依賴臺灣輸入。縣政府從民國61年(1972)起積極推廣種植蔬菜,民國63年(1974)先在湖西鄉輔導成立6公頃的蔬菜專業區,並逐步推廣到其他鄉市(約50公頃),以便就近供應駐軍的需求,減少對臺灣蔬菜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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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4年(1975)起,每年都依照既定的目標,在各鄉鎮(市)積極推廣蔬菜栽培,同時獎勵推廣優良菜種及設置網溫室、棚架、抽水機、噴霧器等資材,以期減少風害、蟲災及水分蒸發,提高澎湖自產蔬菜的質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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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民國71年(1982),亞洲蔬菜中心育成「亞蔬1號」結球白菜,民國73年(1984)澎湖農改分場就引進試種成功,推廣給農民種植,因為有結球緊密,每粿重約800公克的優點,而逐漸受到歡迎。但是,由於澎湖先天的農業環境不佳,傳統的農業經營方式又無法降低成本,因此直到民國91年(2002)為止,本地的蔬菜自給率還是只有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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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五)|物產志》
知識建檔|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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