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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池角鰛魚焚寄網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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鰛魚焚寄網漁業(照臭肉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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鰛魚焚寄網漁業使用的網具與鰛魚船曳網相同,但是必須有一個電土燈做爲集魚燈。這種漁法是1926年小池角的漁民由船曳網改良而來的,1930年有3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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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場在大、小池角沿岸約半的外海,水深約5至10潯。漁期在農曆5月上旬到8月中旬之間,以6至7月爲盛漁期,一個月之中約出海5至6天。漁撈組織需要3艘漁船,分別是燈船、罟母船(網船)及罟仔船各1艘。燈船上載2個人,其中1人搖櫓,1人點燈集魚;罟母船上載5個人,2人搖櫓,2人投網及拉網,1人總指揮(大公);罟仔船上載4個人,搖櫓及拉網各2人,總共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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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都是傍晚時出海,燈船先到漁場集魚,罟母船及罟仔船在漁場附近等候,等燈船集魚到一定的程度,罟母船及罟仔船才一起拉著曳網的兩端,逆著潮流往燈船的兩側划行包圍魚群,待魚群入網後,燈船熄燈划出魚網外,罟母船及罟仔船便合力拉網取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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鰛魚焚寄網漁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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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池角的另一種照臭肉仔的漁法,約始於1900年1920年有20組,1930年僅剩14、15組。漁場和漁期與前述的相同。但是只用1艘漁船,漁夫4至5人。作業時以乾燥的高粱穗莖撒上石油做為火把來集魚,1人操船,1人持火把,其他的人以抄網撈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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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
知識建檔|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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