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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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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於清代已有電報局,與臺灣本島間通行電報。日據後,將電信業務合併於郵便局内,稱「澎湖二等郵便電信局」。光緒二十三年(日本明治三十年),澎湖發報八、二八九件,收報六、七五六件,營業收入二、二三二元。惟清代敷設之澎湖、安平間海底電線,因成於倉促,常有障礙,影響通報。民國六年(日本大正六年),新設澎湖、布袋間海底電線一條,由澎湖之井子垵至布袋港延長四三、〇七浬。本爲海底電話線路,但遇安平線故障時,亦可兼通電報線路;迨以後安平線撤廢後,即改由該線爲電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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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與臺灣通行無線電報,始於馬公、鳳山兩海軍電信所裝設之短波無線電信.如海底有線電報不通時,民間亦可使用。民國十八年(日本昭和四年),澎湖及臺南郵便局,亦開辦短波無線郵信,此後澎湖島與臺灣島通信聯絡,遂暢通無阻,不復有杜絕之虞,民間對電報利用亦極普遍。民國三十一年(日本昭和十七年),發報四五、〇一一件,收報三三、三七二件,業務發展較光緒二十三年,已增加四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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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之有線電話,以澎湖爲最早。光緒二十三年(日本明治三十年),駐澎湖日軍所設備之軍用電話,及媽宮漁翁島外垵燈塔間之郵便電信局電話,爲有線電話之濫觴。民國二年(日本大正二年),澎湖郵便電信局設置磁石單式交換機一具,辦理媽宮市電話業務,至民國五年(日本大正五年),電話用戶六十二戶,全年通話二二七、〇八七次,收費二、七七四元。民國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日本大正六年)澎湖至布袋間裝設海底電線完成,有線電話可與臺灣本島聯絡;迨布袋至新營陸上線路裝成後,澎湖有線電話可與新營、鹽水港、北門、臺南、安平等地通話。民國二十七年六月七日(日本昭和十三年),澎湖與廈門間海底電線裝成,澎湖對外通話區域東至臺灣本島中南部沿海港口及都市,西至廈門島,均極利便。媽宮市電話業務此時亦甚發達。據民國三十一年(日本昭和十七年)臺灣總督府第四十六統計書所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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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架空線路一六、二〇九公尺;添電線路一三、一五四公尺;線條八六、一四公尺。電話使用戶二二二戶;電話機二七〇部;電話料金總額四四、七八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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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戰末期,馬公通布袋,及馬公通廈門海底電線,被盟機破壞,馬公市電話亦因戰事影響,百業蕭條,日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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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馬公市區以外之鄉間電話,及馬公與離島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東吉東吉嶼 東吉村間之無線電話,因係警察通訊設備,不屬郵便電信局營業之範圍,本節不再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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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誌.卷七(交通志)
知識建檔|202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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