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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四櫸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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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厝身、左右各為二間的間仔、深井、巷街樓所構成的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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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西瀛風物第四期─澎湖厝之概要(林會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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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垵的傳統合院住屋,是以當地俗稱「古厝」之「一落四櫸頭」的斜屋頂傳統三合院建築為基礎發展模式(原型);基本上,整座「ㄇ」字形三合院是以一落「大厝身」連接左右兩列對稱的「間仔」為主體建築,並以這樣的框架共同圍塑一個「深井」(天井),構成「一進」註形式之住屋基本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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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傳統建築形式與注重家族倫理觀念的互動影響,「一落四櫸頭」的室內空間內容與組織上,仍延續源自中國傳統的空間與位序觀念(詳趙崇欽,1995:124)為基礎,如圖4-5所示,以厝的朝向與中心線為基準,分為居中(最尊)、前(卑)、後(尊)、左(大邊)、右(小邊)的住屋空間位序與認知,居冢也盡可能的讓空間(房份)與空間使用者(輩份)能夠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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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水垵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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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四櫸頭」樓仔厝的平面配置型態,基本上是照傳統一落四櫸頭的配置方式,兩島此種類型的住屋有兩棟,一在東安村望安警察分局旁,另一為西安村130號。以西安村130號為例,該建築為一層樓式「一落四櫸頭」樓仔厝,空間機能及使用情形與傳統櫸頭民居相同,不同的是,其大門入口立面裝飾成帶有西洋樓仔厝的風格,洗石子山形牆造型的巷街樓、彩釉磁磚和洗石子的材質,構成了樓仔厝的正向立面造型,間仔、深井、大厝身則維持傳統櫸頭的立面造型,整體上看來,除了正立面造型和傳統櫸頭不同之外,平面配置則與傳統櫸頭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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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村67-1號,為陳姓屋主所持有,這棟建築興建於民國元年左右,為一典型的二層樓式「一落四櫸頭」樓仔厝,二樓化大厝身的平面配置及使用原則,仍維持三開間的形式,一樓中央為大廳,兩旁各有兩個廂房,二樓中央為大廳,兩旁亦各有兩個廂房;大厝身與間仔之間,尚留有巷路通道可通至外廊,間仔的屋頂全部改為磚坪,作為曝曬和乘涼的空間,當地居民為了衛生的觀念以及方便儲存肥料的原因,便所間多半設置在門口埕或兩旁巷道,距離宅仔較近的位置,此住屋即為一例,將便所間設置於門口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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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望安島與將軍澳嶼住屋類型之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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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一棟民宅是由大厝身、左右間仔與牆頭面四個物件組成;此四個物件的配置位置為一棟大厝身,左右間仔垂直大厝身前方,在由牆頭面與左右間仔垂直所組成方形型態,中間構成內埕空間的形式,在此種空間形式下之民宅。其間仔內的空間形式又有兩種型態:一種為間仔內有一間房間,另一種為間仔內有兩間房間。又由於當地櫸頭形式的稱法亦有以膨頭梳的數量而定,因此本地傳統櫸頭之建築類型,即可從外觀看出,大厝身左右兩邊各有一膨頭梳,再加上間仔左右各有膨頭梳,故為四個膨頭梳,而以四櫸頭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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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花宅聚落保存基礎調查及社區營造先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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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四櫸頭格局,以大厝身主體,大厝身為三開間,中央為正廳,左房為尊、其次為右房。間仔垂直於大厝身與大厝身共同圍塑出內埕,間仔多為兩間,近大厝身者稱為「大間仔」,近門樓者則稱「尾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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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重要聚落望安花宅聚落保存及再發展計畫
知識建檔|2026-04-17。知識更新|202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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