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hu.info|澎湖知識服務平台

橫礁鯛延釣漁業(放緄)

閱讀時間 ── 1 分鐘內

橫礁村以前只有鯊魚延繩釣1927年起才改為鯛延繩釣1930年的從業者有2組。漁場在目斗嶼以東一帶,底質爲珊瑚礁,水深約25至38潯的海域。漁期是全年性的,以2至3月為盛漁期,一個月出海日數約有4到15天。
-
作業時使用1艘船,6個漁夫、12筐釣具(每名漁夫自備2筐)。釣鯛魚類用烏賊、柔魚、章魚等當餌,釣鯊魚則用小鯊魚或鱠仔。漁獲有嘉鱲、龍占、赤鯮等鯛魚類,漁獲量每天一組從數10台斤到500餘台斤不等,通常約有50到60台斤,其中的嘉鱲常占一半以上。
-
漁獲物常從漁場就直接載到馬公市場卸魚,嘉鱲1台斤約18至36錢,鯊魚約4至5錢,成仔(鯰)約4至6錢,其他雜魚約8至10錢。漁獲利益由6名漁夫及船主各得1份。
-
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1930年以前的漁業發展
知識建檔|2026-01-14
修正回報,請來信|me@penghu.info


平台知識總數
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