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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門鯛延繩約業(放細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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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門村自古就有用帆船放鯊魚緄的漁業,用發動機船放緄則約始於1928年,但是1930年仍只有鰆魚曳繩釣的那一組人在從事鯛延細釣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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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場有二處,一處與竹灣相同,在西嶼北方到姑婆嶼西南海域,適合冬天作業。另一處與內垵相同,在七美嶼西南,適於夏天作業。漁期從農曆3月中到9月,以5至6月爲盛漁期。一個月出海日數最多4至5天,少則2天,5至6月的天氣比較好,出海次數比較多,8至9月天氣不好就很少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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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具分成以下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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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帆船放緄:用一艘船,漁夫夏天用3人,冬天用4人,每人出2筐釣具,共有6至8筐。冬天約在早晨3至7時出海,午後4至7時回港;夏天在午後3至6時出海,第二天早晨2至6時回港。釣鯛類魚用花枝或章魚當餌料,釣鯊魚時用鰹仔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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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動機船放緄:漁船及漁夫數與鰆魚曳組釣相同。使用18筐釣具,夏天在上午8至9時出海,冬天在6至9時出海。夏天一次出海作業3個晚上,到第4天早上從漁場航行16小時到高雄魚市場(鼓山區哈瑪星)賣魚,再回澎湖,冬天的作業則在當天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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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獲的狀況,冬天與竹灣相同,以龍占、赤鯮及鯊魚爲主,而夏天與內垵相同,以龍占等鯛類爲主。漁獲量大時,夏天一組船一航次約有1,200台斤,冬天約有500台斤,漁獲量小時,則從800台斤至100台斤不等,整體而言通常夏天有1,000台斤,冬天約300台斤。夏天的魚價為鯛魚1台斤16至36錢(在小門1台斤12至23錢),其他的魚約8至15錢。冬天則簽訂契約,賣給竹灣的加工業者謝人壽及蔡靜鄉,在農曆1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1台斤約賣20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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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1930年以前的漁業發展
知識建檔|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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