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nghu.info|澎湖知識服務平台

婚姻

閱讀時間 ── 約 6.5 分鐘

在昔日傳統的家族觀下,婚姻不只是男女雙方的感情,更是延續家族的傳承。因此,過去男女到了適婚年齡,婚姻多透過媒人的撮合,由雙方家長談定而成,其結婚方式,又可分為明娶、暗婚、招贅、對的、鬥的、茲分述如下:
-
明娶
-
當媒人將雙方的婚事徵得雙方家長同意,說定日子後,便由媒人陪男方去「送定」替男方拿金戒指、項鍊、手鐲等金飾送到女方的家去正式提親,女方若將這些金飾收下來,就表示同意這門親事,送定後就要「完聘」,選定吉日由媒人帶著男方準備的「糕仔頭」錢、聘金及四色盤(肪片糕、糕仔、肉餅、麥芽糕)到女方家下聘。男方給的聘金,女方不一定收,有些是先收了再加倍送給女兒、女方的嫁妝通常有金銀飾,柴履、枕頭、棉被、衣服及木製尿桶等,即可選定良時吉日去娶親了。
-
娶親之前,男方擇定吉日「安床」。即男方家裡找來一個肖龍的小男孩在預定新婚的大床上滾來滾去,據說可以帶來生男孩的好運道。在安床後到迎娶前,晚上新郎不能獨睡,必須找一個男童或未婚男伴同眠。結婚當天新娘須隨父母到公廟祭拜神明,再回家拜家神祖先。在父母叮嚀一席「三從四德」的話後,拜別父母等待迎娶。
-
迎娶方式有坐轎子、三輪車、牛車或轎車的,但都會請八音在隊伍前面吹奏以壯行色。新郎抵達女方家後,先拜岳父母,再迎娶新娘出門,新娘上轎之後,新娘的父親要拿一盆水潑出去,以示嫁女兒如潑出去的水。娶親隊伍回來的路不能和去的路同一條,新娘到夫家時由晚輩小孩拿椅子請新娘下車,新郎要用腳踢一下轎門,當新娘跨出轎門後,新郎用手牽著新娘,媒人拿著綁在轎後的竹篩(或雨傘)遮在新娘頭上接入門並灑下鉛粉(緣粉),口中唸「人未到緣先到」吉祥語。新郎家事先應準備一個燃燒木的小火爐放在房屋大門內廳門外的地上,火爐前並放置數片新瓦讓新娘跨過火爐踏碎瓦片再跨過(不可踏到)門檻(戶碇)。
-
入門後先拜天公、家神、祖先。在拜祖先之前,夫家人皆先躲在「間仔」不和新娘見面,以免犯「沖」,拜完後,媒人將新娘引導到大廳外,這時男方家人自長至幼依序排成一列,媒人告訴新娘每位要怎麼稱呼,新娘要依媒人的指示一一叫出口,這是新娘第一次認識夫家人,並是一種見面禮儀,介紹完畢,大家再走進大廳裡,由新娘捧茶給長輩和親戚喝,喝茶的人要在茶盤內放一個紅包。然後再到公廟敬拜「主公」,結婚當天中午由男方負責宴請親友,一般習俗都是出16道菜或24道菜。在宴席的菜出到一半時,新郎、新娘要出來向賀客敬酒,酒席結束,新郎和新娘要捧著一盤香菸、糖果送客人。喜筵完畢,媒婆還要陪新娘進洞房吃十二碗菜,葷、素各半,稱為「房內菜」,意思是說新娘在喜宴上可能不好意思吃喝,所以再由媒人陪著吃。結婚第三天,新郎和新娘回娘家做包,這是包紅豆或花生餡的大麵包,去的時候男方要帶著四盤菜和一隻豬腳送給女方的父母,女方父母要答謝媒人會把豬腳送給媒人,而送給媒人的紅包則由男方負責。
-
男方送給女方父母的四盤菜,俗稱「屎尿盤」,意思是奉獻感謝岳父母為他的太太從小把屎把尿,把她撫養長大。回程時,女方尚要準備一擔「麵桃」、一對「帶路雞」、一盆甜豆、二枝甘蔗及兩顆蓮蕉花,通常由小舅子挑到男方家,並由男方壓紅包及少許麵桃、甜豆攜回女方家,而這些麵桃、甜豆再由男方分送給結婚當天參加宴席的賓客親友。「帶路雞」則放進新房床下,利用這對雞先後出來順序來判斷新娘頭胎是生男生女。二支甘蔗放在廳門後,兩顆蓮蕉花種在離房屋不遠的「宅內」,一定要把它種活,以示連招貴子之意。第五天是岳父母請女婿的日子,這天女婿和新娘「回門」時,男方要準備一些米粉帶到女方家去。近來習俗皆已精簡,結婚第二天就「回門」,同時宴請女婿。婚嫁忌讓生肖屬虎的人來探看新房或其他重要處所物品,同時也忌服喪之人在場,以免引來不祥。
-
暗婚
-
暗婚是指男女雙方的婚嫁不做舖張,利用晚上的時候進行,由媒人帶著新人過去對方的家,一般將女方用暗婚的方式娶進門就叫做「邀的」。只要選定好日子時辰,請一位媒人帶著新娘及陪伴親人,攜帶新娘打理好的包袱,一同到新郎家裡,男方準備一、二桌餐點招待媒人及女方親人即可。昔日男方到女方家入贅,都一律以暗婚的方式進行,這樣雙方都可以省略一些舖張性的禮儀。
-
招贅
-
招贅的婚姻是因為女方的家族要延續其香火而來,一般女方有意思要招贅男子時,可透過媒人四處去探聽有沒有適合男子願意入贅,或當男方託媒人來問親時,反請媒人回去轉達女方招贅的意思。如果男方同意入贅也可以委請同一個媒人來回報女方。被招贅的男子入贅到女家也要選個吉日良時,屆時衣物打理成一個包袱,由媒人領著他到女方家,既可得妻家財,又可以省下可觀之結婚費用,是生多兒子的貧困家庭的另一種選擇。被招贅所生的兒子通常都約定第一個男孩姓女方的姓,第二個男孩才姓男方的姓,或全部均姓女方的姓。
-
對的
-
從前生活艱困,有些人家生了兒子,為恐將來籌不出結婚費用,於是四處打聽有誰家生了女兒要送人領養,如果是為將來給自己生的兒子當太太,這時就要把雙方的八字請人合算,若合適,男方要央請一位媒人拿著紅包到女方家把女孩子背回來當「童養媳」,紅包當作簡單的聘金。領養回來的女孩長大後是家裡的勞力資源,且從小與養父母生活在一起,生活習慣較親密。到了男女雙方達到適婚年齡,由父母請人擇一吉日,讓他們結婚「送做堆」或「做大人」圓房。所以,昔日領養童養媳風氣很盛。
-
鬥的
-
男女之間非正式的婚姻關係,小老婆、小丈夫或姘居者通稱為「鬥的」。小老婆生的孩子經過認領則姓丈夫的姓,不經過認領則姓女方的姓。姘有小丈夫的女人,生了孩子大部分都是姓原丈夫的姓,因為小丈夫和女人絕不願意去承認這筆糊塗帳,雖然村裡的人都知道,但如果沒有利害關係或利益衝突,都會彼此心照不宣。
-
文字引用|走過北寮
知識建檔|2026-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