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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初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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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湖西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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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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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之初,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依據中華民國的教育體制,將所有中學一律改為三三制,原日治時期的州、廳立中學一律改為省立,職業補習學校及初級職業學校,改為縣、市立初級中學。被認定相當於初中二年級程度的各國民學校二年制高等科,則一律廢除,以符合〈中學法〉之規定。並鑑於該法第一條:「繼續小學之基礎訓練,以發展青年身心,培養健全國民,並為研究高深學術及從事各種職業之預備」,因而要求各縣、市籌設縣立或市立初級中學,以適應國校畢業生升學的需要,消除差別教育以使就學管道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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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1946),澎湖縣政府基於上述之理由,於西溪、赤崁、池西等村,創設湖西、白沙、西嶼等縣立初級中學。但初級中學並無法如國民學校般可利用舊校舍,籌備時間也短促,加上戰後初期財政困難,然而在鄉長高振坤(西溪籍)的協調下,該年8月,利用西溪村北極殿旁的原國語(日語)講習所(今活動中心)做為辦公室與教室,成立「澎湖縣立湖西初級中學」。設立之初,該校僅設置2班,編制男性教員(含校長)5名,由福建籍白錦祥擔任首任校長,並招收男學生95人、女學生5人,計有學童100人;並於9月24日開議的湖西鄉民代表會第1屆第3次大會,提出湖西初中校舍規劃的議案,並決議通過湖西中學地址擇定委員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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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校在組織編制上,於校長之下設有教導處與事務處,前者下轄教務組、訓育組、體育衛生組,後者則轄有文書組、會計組、出納組、圖書組、庶務組。之後,因正式校舍興建問題重重,故又在公廟前方的空地(今籃球場)與小山丘上,陸續興建教室供學童使用,產生各年級分於3處各別上課,當時教室內都是簡易的設備,學生僅能坐在長板凳上學習。如校長鄭之蕃於民國37年(1948)12月鄉民代表會第2屆第3次所言:「現時初級中學物理化學儀器以及掛圖等等,多未齊全,學生教育上諸感困難,甚恐本校畢業生與他校畢業生成績不能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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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1949),時任臺灣省主席的陳誠巡視澎湖,其以湖西、白沙、西嶼等縣立初級中學設校條件未合標準,而下令將3所初中併入省立馬公中學。7本鄉代表黃福䚮等人在知曉後,於7月15日至縣政府陳情,基於距離因素所導致之就學不便,而期望能以馬公初中湖西分班的名義,將湖西初中保留於本鄉。但臺灣省教育廳以3所初中併入馬中後,會撥款興建宿舍,對於遠道寄宿之學生,酌情洽商給予1/4或1/2公費的待遇,以解決膳宿等問題為由,來回覆批示不同意,並期望請願者仍協助政府將湖西初中之財產,依照規定辦法移交省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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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初中因此自民國38學年度起(8月1日)與省立馬公中學合併,從8月9日起開始交接,至9月20日止,職員吳錦發與孫慶榆在澎湖縣政府所派之監交人陳覺的見證下,於8月11日點收完畢,包含印章、卷宗目錄、總務未結、在校學生、財產、教科書、教務部分移交等清冊。部分校產為鄉產,而留歸該鄉處理,其中校具部分由鄉公所接收,圖書部分則由縣政府請示省教育廳核准後,全部歸入縣圖書館所有。當時移撥之學生有二年甲組26名(含1女)、二年乙組25名(含2女)、一年甲組25名(含1女)、一年乙組26名(含3女)等4班,不過根據當時學生的口述,有許多學童因距離遙遠而放棄就讀或轉學至臺灣。而首屆亦是末屆之畢業生雖順利畢業,但因合併,導致該校的畢業證書卻蓋「臺灣省立馬公中學鈐記」的印信,並有「本校奉令于卅八學年度第一學期合併于省立馬公中學辦理,校鈐業已繳回,茲特借用省立馬公中學鈴記」的紅色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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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於湖西初中一部份校產係為鄉產,故湖西鄉代表會也於8月13日召開臨時會,由鄉長高振坤報告湖西初中被合併及其接收情形,並針對校產處理進行討論,最後代表提案「請政府將現有湖西初級中學改為分班或補習班」。同月16日,鄉民代表黃福䚮等人再向縣政府陳情,要求以設置補習學校為由保留湖西初中;23日,縣政府回復等待省政府核示,但似無下文。同時,因大批國軍輾轉入澎,政府為安頓軍隊,因此徵用校舍做為臨時營區,從未有學生上過課的湖西初中新教室(今西溪國小西半部),即變成國軍部隊的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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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務概況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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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級學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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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澎湖縣政府所編之《澎湖縣統計概要》(民國34-37年度),與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所典藏之「合併湖西、西嶼初中案」檔案,可知民國35學年度至合併接收時的湖西初中班級數與學生數概況。從中可以發現,每屆的學生都面臨班上學生越讀越少的情形,尤其是首屆學生,從最初的2班100人逐漸遞減,到三年級時僅剩下1班約30多名的學童,而真正畢業的可能又更少。導致此一現象應與當時經濟環境不佳,大多學童需投入就業市場以濟家境,而非被鼓勵求學深造有關;另外,學校設備簡陋與不穩定性,也是因素之一。其次,就求學的性別比例而言,仍然絕大多數是以男性為主,但女性就讀的觀念歷經近代化思想的影響已有進步,不再是傳統女子無才便是德的窠臼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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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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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湖西鄉民代表會民國35年至38年(1946-1949)間歷次定期大會的會議紀錄、湖西鄉戶政事務所典藏的〈西溪村戶籍登記簿〉(民國35至48年),以及表7.4.1的資料,從中可以得知,湖西初中的首任校長為白錦祥(廈門人),設立之初編制5名男性教師(含校長)。民國36年(1947),白氏因政治因素,導致行蹤不明,而改派程仲萍繼任校長,當時編制4班,有8名男性教師(含校長),但因程氏於10月份才接任,故兩任校長之間應該是由本鄉賢達,時任該校教導的黃文藻代理校長,因而本鄉首任西溪村鄉民代表陳第,才會曾在鄉民代表會的臨時會議中稱其為「前任校長黃文藻」。民國37年(1948),鄭之蕃接替程氏擔任該校第3任(未任)校長,任期自9月1日至隔年9月20日,當時編制5班,有12名教師(含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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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馬公高中的併校檔案已遺失教職員的相關人事資料,因此湖西初中的師資演變,目前已無法窺視全貌。民國38年(1949)合併之時,該校除校長之外,僅有2名合格教員與4名代課教員,分別為楊安之、楊志莊、鄭義茂、陳石蛋、李婉英、賴荔香等6名,依據規定合格教員應與學校一同由省馬中續聘,其餘代課教員則裁撤,但從馬公高中的檔案中,可知當時除合格教員楊安之准予續聘、職員洪仕元學行優異聘為幹事,其餘教員則無法納編。另外,根據耆老的口述,湖西初中的教職員中,除教導黃文藻以及許元壹、高如竹、李永固、鄭元春等教師,和書記陳石蛋為本鄉人士之外,其餘教師則皆為調派過來的大陸籍人士,故皆住宿於西溪村79號的宿舍內,而教員變動過程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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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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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日治時期本鄉並無正式之中學,因此湖西初中設立之初,雖借用西溪村公廟為其上課地點,但本鄉父老對於該校校舍卻是非常的重視,因此在9月24日開議的湖西鄉民代表會第1屆第3次大會,即有代表提出「湖西中學地址擇定委員會組織案」、「湖西中學寄附委員組織」等議案。之後,會議多有討論該校校舍的規劃,隔年7月的第1屆第5次大會,就有代表提出「中學校舍建築具體辦法案」。同年9月的第6次大會,更邀請時任湖西初級中學教導主任的黃文澟蒞臨報告,根據黃氏指出,在其晉見縣長後,暫時聘請南寮村人吳平為縣立湖西初中建築的承辦,並承蒙陸軍同意把北寮破壞不堪兵營中價值數萬的建築材料,擬將給予湖西初中供建築使用。之後,由縣政府主辦,湖西鄉公所負責募款不足的建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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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7年(1948)2月22日的第8次大會中,初中校舍工程的承包者陳水决指出,因當時通貨膨脹日益嚴重,導致材料越來越貴,如年前木料一才(單位)僅舊台幣70元,但至其報告時已漲價為每才150元,加上戰後水泥與其他材料缺乏,導致校舍工事嚴重拖延,且校舍地址位於菜園內部,具有不接近路邊和地面趨斜又低的缺點。26日,鄉民代表會有鑑於此召開臨時會,由新任副鄉長陳幼謙報告關於湖西初中校地交涉之結果,經由校址擇定委員赴現場擇定後,並與3位地主交涉後,徵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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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在新校址(今西溪國小西半部)上興建校舍,然因通貨膨脹導致興建經費增加,因此在9月29日的第2屆第2次大會,決議由蔡掽獅赴台募款,以補足湖西初中的建設基金。民國38年(1949)4月,湖西初中校長鄭之蕃列席第2屆第4次大會時指出,「校舍建設經過三年現在尚且是利用西溪村之公共建物,近聞初中校不週之處,將來將裁併亦不一定,假如本鄉初中被裁併即無可借」,因此希望鄉民代表協助校舍完成,並希望旅台鄉親募款。然不久後,湖西初中奉令併入省馬中,陳水決所包辦的校舍建築,雖已竣工,並於10月呈請驗收,但直至隔年2月仍未驗收。同時,因大批國軍輾轉入澎,從未有學生上過課的湖西初中新教室,被徵用為臨時營區,成為國軍部隊的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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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湖西鄉志(下冊)
知識建檔|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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