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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彈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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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村小地名飛彈部隊|hui-tuânn-pōo-t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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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彈部隊位於許家村東側邊陲,往東石的產業道路左側。飛彈部隊原隸屬陸軍防空飛彈指揮部602群666營22連,為鷹式飛彈基地,外圍環以壕溝。受東北季風影響,22連夏天的駐地在許家村,冬天的駐地在菜園。也因為有鷹式飛彈連的進駐,民國60年代,許家車站附近多了一家雜貨店兼營冰果店。尤其是夏季,不論白天,夜晚,吃挫冰的人潮,讓雜貨店非常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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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期間,飛彈部隊的弟兄還會組團,到許家村民家中舞龍舞獅,鑼鼓喧闐,增加節慶氣氛,主人家也會包個紅包祝福。元宵節過後,也會協助人力不足的許家村舉行繞境鎮符儀式。然而,許家村也因為飛彈部隊的存在,村中民宅的建築高度受限。民國80年7月4日(1991)國防部與內政部以(80)昭陽字第1626號、台(80)內營自第8080101號聯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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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澎湖縣湖西鄉許家管制區範圍詳如地形圖及地籍圖,自中華民國八十年七月十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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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確保軍事設施安全,本管制區範圍內實施禁建、限建,在禁建、限建範圍內申請建築執照時應先徵得該管軍事機關同意,但原有建築物依原面積及高度改建或修建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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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出本管制區內之軍事設施所在地,應向該軍事單位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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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管制區內設置電信,電力設施,致有影響重要軍事設施安全之虞者,應徵得該管軍事機關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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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違反管制規定者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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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陳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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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吳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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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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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0年6月3日,國防部以國作聯戰字第1100117901號文重新修訂公告「澎湖縣湖西鄉許家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修訂其禁建、限建範圍,並自中華民國110年6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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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澎湖縣湖西鄉許家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建、限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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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建築範圍:主射向區內,自基地周圍界限起,向外5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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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建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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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限建區:自基地射控區中心點起,以等幅波搜索雷達平臺標高為基準,在主射向左右各60度,向外1,000至3,000公尺範圍內,建築物絕對高度之高距比為1比200;建築物絕對高度計算方式:基地雷達平臺標高,加上第一限建區可建高度(高距比1:200),加上第二限建區可建高度(高距比1:57)等於可申建絕對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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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限建區:除禁建區外,自基地射控區中心點起,以等幅波搜索雷達平臺標高為基準,向外1,000公尺範圍內,建築物絕對高度之高距比為1比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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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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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經設管單位許可,禁止人員入出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之重要軍事設施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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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建範圍從事開發、建築等行為,應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但申請案件若有疑慮致無法判定是否將影響軍事設施功能時,則須徵得作戰區(或設管單位)辦理會勘同意後,再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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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雖然陸續修訂「澎湖縣湖西鄉許家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建、限建範圍」,然而飛彈基地周遭的住宅、民宿、乃至醫療長照中心有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也因國防政策變更,原屬陸軍單位的飛彈部隊,爾後由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接管,部隊與許家村民的互動也逐漸減少。民國112年(2023)6月29日,鷹式飛彈正式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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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吳令丞老師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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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行政院公報第27卷1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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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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