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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戒嚴令:日俄戰爭與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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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7年(1904)2月8日,日本與俄國因中國東三省的利益衝突,雙方談判破裂,日本海軍攻擊停泊在旅順港的俄羅斯艦隊,2月9日俄國對日宣戰。隔日,日本政府亦對俄羅斯宣戰,日俄戰爭於焉爆發。同年12月,日本擊敗旅順港的俄國第一太平洋艦隊。明治38年(1905),沙皇尼古拉二世下令波羅的海艦隊組成第二太平洋艦隊前往馳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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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波羅的海艦隊可能航經臺灣海峽北上,明治38年(1905)4月13日由內閣總理大臣伯爵桂太郎、海軍大臣男爵山本權兵衛、陸軍大臣寺內正毅,依帝國憲法第十四條頒布敕令一百三十三號,澎湖島實施戒嚴,改訂澎湖列島防禦海面出入船隻,同時廢止馬公港防禦海面出入船舶須知。澎湖列島戒嚴令共計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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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凡船舶欲出入防禦海面,或通航、或碇泊者,須先稟報要港部司令官,授其指示航路及碇泊位治等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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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凡船舶欲出入防禦海面,當其停止在漁翁島吃仔尾西方,或澎湖島裏正角南方,防禦海面區域之外時,與夫出港者將拔錨之際,須揭船名符字信號及要招放港旗、鳴汽笛或號角,以待水路響導船來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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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水路響導船,或於岸上信號處,對前條之船舶,揭萬國船舶信號回答旗,以應答之。如對該船舶欲許以任意航進之時,則直卸下回答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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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水路響導船,其牆頭,晝間揭萬國船舶信號書中,英國船舶所用特別信號隻放港船旗(上白下赤之旗),夜間速揭白燈兩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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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航行防禦海面內船舶,不可用五海里以上之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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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諸官衙所用船舶,與定期郵便船,及該港有碇繫場諸船舶,如得要港部司令官之承認,不論晝夜,免待水路響導船來引,直可通航所指示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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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總噸數未滿二十噸,或裝載數未滿二百石,及雙槳其他以櫓櫂運轉,或專用櫓櫂運轉諸小舟,不關第二條之規定,得以通航。但遇急要時,則可限制其通航,或禁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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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要港部司令官如遇有急要時,即其所指定特許之處,亦可禁止漁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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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戒嚴令著重在澎湖海面之管制,漁翁島吃仔尾屹仔尾)與龍門裏正角尤為重要,為東西兩處海面的管制點,並以馬公要港部為最高指揮官。其次,1902年,日本與英國結盟,日本因此特別訂定英國船隻進出馬公港之規定。澎湖島公布戒嚴令後,有三百餘名日本人整裝東歸。澎湖本地則有二百餘人組成救護團,區分為三組:第一消防組、第二救護負傷者、第三引導老弱婦孺避難者。戒嚴期間,時任澎湖廳長的小林三郎1902年6月-1906年4月)為確保澎湖居民糧食之供給,乃購買番薯籤以應緊急之需,復採買豆類種子種植,增加食物之來源,然物價亦因局勢緊張而有上漲。澎湖居民以為波羅的海艦隊會通過臺灣海峽引發戰爭而憂心忡忡。臺灣本島亦於5月12日以敕令百六十號,實施戒嚴。然波羅的海艦隊繞行臺灣東部海面北上,在5月到達日本近海,並於5月27日與日本聯合艦隊在對馬海峽交戰。僅僅兩天,日本聯合艦隊便擊敗長途跋涉而來的波羅的海艦隊。澎湖自此轉危為安。又聞日軍於對馬海峽之勝利,澎湖軍民於同年6月4日舉行慶祝活動,參加者有數千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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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8年(1905)7月6日,內閣總理大臣伯爵桂太郎、海軍大臣男爵山本權兵衛、陸軍大臣寺內正毅以敕令百九十三號,自明治38年(1905)7月7日臺灣全島(除澎湖列島)及澎湖島馬公要港境域內暨其領海等處所行戒嚴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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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4月13日至7月6日,澎湖因日俄戰爭關係,實施戒嚴近三個月。戒嚴期間,無可避免地對民生經濟等產生影響。1895年3月23日-25日,日本攻擊澎湖。3月26日,日本於澎湖設立澎湖列島行政廳,澎湖自此近入日本統治時代。十年後,澎湖因日俄戰爭而實施戒嚴令,生活造成不便。在得知日軍獲勝後,又歡欣慶祝。日俄戰爭對於當時澎湖人民的影響,應該感到自身的命運,已與日本帝國休戚與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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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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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圖書館,《臺灣史料稿本》,〈澎湖島ニ戒嚴ヲ行フ〉,明治38年(1905)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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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立公文書館,〈明治三十八年・勅令第百三十三号・戒厳宣告ノ件〉,檔案號:A03020635100,明治38年(1905)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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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立公文書館,〈明治三十八年・勅令第百六十号・戒厳宣告ノ件〉,檔案號:A03020637899,明治38年(1905)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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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立公文書館,〈明治三十八年・勅令第百九十三号・台湾全島及澎湖島馬公要港境域内並沿岸ノ戒厳解止〉,檔案號:A03020641100,明治38年(1905)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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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日日新報》,〈澎湖島戒嚴令〉,1905年4月2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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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日日新報》,〈澎湖近況〉,1905年5月1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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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2024)
知識建檔|2024-04-26。知識更新|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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