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總鎮署東西轅門的拆除

湖總鎮署東西轅門的拆除|

改善交通:澎湖總鎮署東西轅門的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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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3年(1887)12月總兵吳宏洛領項建澎湖城,光緒15年(1889)10月竣工。澎湖城周圍「長七百八十九丈二尺五寸,牆垛五百七十箇,牆身連垛計高一丈八尺,腳根入地三尺五寸,厚二丈四尺,設東、西、南、北、小西、小南共六門,東南臨海,西接金龜頭砲臺,北面護城河一道。其東、西、北、小西、小南五門,上蓋敵樓各一座;東、西、北三門內旁,蓋更樓各兩間,西間內南首更樓一門。又東城安設砲位一尊,城牆內蓋兵房四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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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吳宏洛亦擇城內適中之地,「就南澳館拆建總鎮衙門;地不敷用,別購附近民房拆卸以益之。民房每間大小不等,給銀二十元或三十元,並給還舊料,別指曠地,令原主自蓋。費銀五千餘金。總鎮署內大、小房屋二百二間」,於光緒14年(1888)11月工竣。總鎮署東西兩側分別設有東轅門與西轅門以及其附屬建築,以管控民人等之進出。東西轅門為木頭與瓦造、高度逾17尺,兩側六角形建築為老古石與瓦造、高約9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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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3月26日,日本人占據澎湖之後,以總鎮署澎湖廳舍,作為統治澎湖的行政中樞。隨著媽宮街區的發展,澎湖廳以東西轅門日漸腐朽,且阻礙交通,決定招標拆除,由得標者取得拆除後的建築材料,價高者得。澎湖廳於明治41年(1908)12月8日招標,12月23日截止並開標,底價16元80錢。預計拆除東西轅門與鄰近的六角型建築。此次標案總計有五位投標者,分別為陳和尚、西來路茂十、吳城、顏嘉義與山口增五郎。其中陳和尚文件不符,而西來路茂十以入札金逾70円最高得標。總鎮署東西轅門的拆除工事,於明治42年(1909)2月5日拆除完畢。東西轅門的拆除工事,與明治41年澎湖廳進行媽宮街測量與改正計畫,息息相關。藉由轅門的拆除,改善道路交通,市街的改正規劃,媽宮市街逐步迎向一個嶄新的大正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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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寫真帖的照片,六角形建築的建築分別位於石獅子斜前方;再從總督府檔案所示,東轅門的東邊為台灣銀行,西轅門的西邊為道路、北邊為要塞重砲兵大隊。東轅門其位址大抵即今之建國路與仁愛路之交叉口,西轅門之位址為中正路與仁愛路交叉口再內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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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官有建物賣拂之件」(1908-10-12),〈明治四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追加第二十五卷地方〉,《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1594001X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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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國定古蹟編纂研究小組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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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名所寫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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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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