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漁翁島稅關監視署記錄

2022漁翁島稅關監視署記錄|拍攝日期:2022-11-29(星期二)

漁翁島稅關監視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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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資訊

漁翁島稅關監視署係依據明治33(1900)年總督府21號、35號府令,與該年4月15日設置,但建築物之興建則晚於當時,其業務主要對往來中國、台海間的船隻徵稅。據曾任職該署監吏的鄭再來先生所言,該署因中日戰爭交通中斷而喪失其功能,故約於昭和16、17年撤銷。撤銷前之編制為署長(由馬公監視署署長兼之、監吏(出缺未補)、監吏補及水伕(工友)各1名。該署撤出後,由洪啟育先生及母親、弟妹租用,至民國54(1965)年,始由其出資購入。目前已遷居大池村,該建築則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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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引用|國家文化資料庫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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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理由|(一)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者:本棟建築無論在外觀或作為監視署的用途皆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二)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者:本棟建築為日治初期對於往來中國與台灣澎湖的船隻檢查、徵稅、監視需求所建,見證當時澎湖本地稅務與貿易發展史,其設置是澎湖海洋文化的一部份。且該官署的設置,突顯外垵地理位置的重要性。百年官署必具相關之歷史、人物事件,應盡速作相關口訪調查以重現歷史意義。(三)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本建築造型特殊,監視塔樓尤其特別,具保存價值。建築方式有洗石子、紅磚砌築等地方營建技術之展現,融合當地內垵工匠技術,施以英式磚砌法,日式內部空間結構,具時代特色與在地性之特殊性。(四)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全棟建築為清水磚,素雅中仍見細膩,並設以瞭望塔,為本縣罕見具有海洋特色。(五)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全棟磚造建築在澎湖相對於硓𥑮石建構的普遍運用深遠意義。位於外垵村落半山腰間,視野開闊,深具再利用潛力。(六)具其他古蹟價值者:牆體堅固無比,堪見日治時期建築工法之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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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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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翁島稅關監視署位在西嶼鄉外垵村,即過去的外垵社。是依據明治33年(1900)總督府21號、35號府令,與該年4月15日設置,但建築物之興建則晚於當時,其業務主要對往來中國、台海間的船隻徵稅。本棟建築為一層樓之建物,並設有二層樓高之瞭望塔,其牆體施以英式磚砌法,開口部分做仿石造之洗石子。内部空間主要分為辦公空間及起居空間,起居空間採和式裝修,隔間為竹小舞壁(南側兩間寢室)或做障子門(推拉門)設置在座敷與次間之間,後方開鑿水井一口,四端落柱成為丼屋。民國74年(1985)韋恩颱風造成建物外觀多處破損,迫使建物增修改建,最明顯的改變就是入口的水泥雨庇建物、入口門扇改為塑鋼造門體、窗戶以水泥造花磚封阻及門窗的開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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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古蹟坐西北向東南,基地佔地720.27平方公尺(西嶼鄉外垵二段1130地號),一樓面積116.49平方公尺、二樓(塔樓處)面積4.07平方公尺,總建築面積120.56平方公尺(西嶼鄉外垵二段48建號)。建築外觀形式表現出應對基地環境地貌條件,以及兼顧掌握海上船隻作業監視任務之設計考量。建築本體為一層樓紅磚造建築,入口表門設雨庇,旁邊再建瞭望塔樓,塔頂可見ART DECO(裝飾風格藝術)的裝飾表現。這棟建築位置處在具有坡地之地勢條件的基地,基地南側有一階梯,兩側立門柱,直通下方港口。塔樓、建物入口及地基入口三者之間的配置關係,可以見到塔樓與基地入口階梯相對,這是在設計上呼應地勢特徵的一種表現。《建築形式》漁翁島監視署的建築外觀形式方面,屋頂為寄棟形式,屋面鋪設水泥瓦,屋脊尾端設鬼瓦。外牆自基礎至檐口高近4公尺,四周外牆開窗,窗戶形式皆為上下拉窗。對照昭和6年(1931)昭和7年(1932)之間的建築外觀以及現在的建築狀況,可以知道入口原來的雨庇改為較大的雨遮,建築物與塔樓的窗戶開口砌花磚。基本上這棟建築因為被賦予的機能以監視海面的作業船隻,徵收必要的船舶作業稅賦為主,外觀要以塔樓為最明顯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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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格局與機能安排的關係反應當時駐點人力規模及監視署任務性質,從南向進入正面入口為辦公空間,其左側有兩個開口,一是通往監視塔樓,二是聯絡後方的生活場域。塔樓在平面圖上接近正方形,內部設置一座木作旋轉樓梯直通塔頂的監視處。站在塔樓的樓板可透過塔頂的四向窗戶監視四周環境,往前望去可見港口及海面作業船隻,往其他三向則可以掌握周圍聚落活動狀況,辦公空間後方的生活場域由一條中廊下串聯。西側規劃二間和室,是一般寢室及監視寢室,寢室的對面是廚房與便所,設側門通往戶外。東側有兩間居室亦為和室,座敷(設置床間)和次間,兩間居室之間做障子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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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古蹟以1.5B磚造承重牆為建築底部結構,牆頂上支撐木作屋架及水泥瓦屋面。在屋架的部分,另外再固定吊木樑,用來懸吊木作天井。建築力學的傳遞自屋面載重經由屋桁(棟木)傳至屋架,再至磚造承重牆,往地面上基礎(磚束及土台)傳遞至地表下基礎,建築屋頂以木構造為主,覆蓋水泥瓦作。屋面鋪設改良式安全瓦(29cm41.5cm),瓦的背面有「中」字標誌陰刻。屋脊在日式稱法上屬於「慰斗付」形式,屋脊的尾端即為鬼瓦與衾瓦。屋桁即所謂的棟木,這棟古蹟建築在室內的結構柱架上樑之後,立束木形成屋架,現場有六組屋架,屋架上再置棟木形成完整的屋頂構架。軒桁(承梁板)上有「高雄行」字樣,這是當時木構件材料輸出的廠商名稱。在棟木上再以45公分為間距架設柳杉材質的桷木,桶木直接崁在磚牆頂,接著鋪設野地板。「天井」即所謂的天花板,在室內採用的是「竿緣天井」及「打上天井」的兩種板張天井形式。竿緣天井常用於和室空間,其作法首先是將釣木(吊筋)固定在釣木樑、屋樑或者飛樑的側邊,釣木下端做野緣(固定天井的角材)經緯方向間距各為一尺半(45cm)。接著由下往上將天井板固定在野緣,天井板上方做固定木構件,依據組合方式分有本稻子、稻子釘、付稻子三種,最後從下方以竿緣固定整個天井板,間距為一尺半(45cm),形式大致上有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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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每個空間在角落處會設置通氣口,以利居室氣流可升至屋架層。辦公廳的天井形式屬於「打上天井」,是以寬10公分、厚度1公分的木條釘成平頂天花板,換氣口設置方式同前面空間,這類天花板常用於洋式空間。建築牆體以清水磚(日稱:煉瓦)組砌承重牆,木摺灰泥牆和小舞壁牆體用在隔間牆。外圍牆體構造方面,從磚材的順丁方向來看,採取「荷蘭式砌法」,即一皮丁一皮順的砌築。這樣的砌法對應牆體厚度(1.5B約45公分)。此種砌法在牆角能夠呈現「咬丁」的接合方式,更能穩固建築牆體的結構。這棟紅磚造建築下方基礎同樣為磚構造,外側做洗石子粉刷,開通氣孔。室内地坪有兩個部分,一是水泥地坪、二是木作地坪。「水泥地坪」即一般室内高程的地坪部分,以辦公空間及後方生活空間的走道(中廊下)、便所、廚房等空間為主要的分佈範圍。「木作地坪」即和室空間的木作床板構造,該地坪自室内高程提高約45公分,同時在外側牆體設置通氣孔。這類構造的地坪從磚基礎以上,架設根太、大引,等木構件之後,再鋪設木作地板,屬於一般的木作地坪類型,地板材料經鑑定材種為日本柳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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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扇形式主要是「腰唐戶」,即門扇下部採基本的唐戶式做法,為實面木作的鏡板,上半部裝設玻璃的作法,主要用在建築物的入口及辦公空間進入生活場域,還有往塔樓的門扇,且皆為單開式,門窗材料為台灣扁柏(黃檜)。建築外牆的窗戶基本上是長條狀的上下式拉窗(比重錘窗),兩側裝置鑄鐵造的平衡錘,使得窗扇可以上下開啓。當時不論是一樓的外窗,或者是塔樓的監視窗扇,都採用這樣形式的窗體。塔樓內以木作梯面板做旋轉式組合,梯面板以木作側板固定,直通塔樓上方的瞭望空間,梯座為砌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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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2021澎湖縣文化資產手冊
知識建檔|2017-03-07。知識更新|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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