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嵵裡里自來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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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5年(1966)嵵裡示範社區建設的重點目標在控制水、食物及空氣污染,使居民有整潔的生活環境。當時嵵裡的飲用水仍然取自聚落中的幾口淺井,並不符合衛生標準,因此決定爭取臺灣省環境衛生實驗所的補助在馬公鎮第十一公墓入口的南側開鑿深井,來裝設簡易自來水(張默予、郭志成1977:41)。民國57年(1968)嵵裡用戶組成嵵裡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營運,共有委員十餘人(大約每鄰產生一名)任期4年,並從中互推出陳純來擔任首任主任委員,負責管帳、收錢、抽水及維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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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9年(1970)因為漁工新村的用水量增加,導致井水供應量不足,深水井的水質也變差,又在嵵裡海水浴場門口北側開鑿第二口深水井,由兩口水井每天在固定時間供水給各用戶。民國65年(1976)嵵裡又出現缺水現象,而在201號縣道南側(井垵簡易自來水的淺水井對面)開鑿第三口水井,後來因為沒有水源而改在澎南國中南邊的201號縣道旁(雞母塢段764地號)開鑿第四口水井(今澎南4號井),到民國67年(1978)9月竣工。第四口井深約150公尺,出水量190cmd,以沈水式15匹電動抽水機揚水,水量充足,水質也比較好,原本的兩口水井則因為水質變差而不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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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0年(1981)馬公鎮公所為了解決嵵裡高地水壓不足的問題,向上級爭取在澎南4號井旁興建一座50公噸的高架水塔及抽水設備,總經費約836,000元。鎮公所也補助40,000元鋪設從水塔到嵵裡約1,000公尺的輸水管,使嵵裡的自來水才得以全天供水。68民國82年(1993)10月1日起,臺灣省自來水公司嵵裡里的簡易自來水納入澎湖營運所的供水系統,同時接管當時仍在使用的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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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十四輯(嵵裡里井垵里
知識建檔|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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