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信事業發展的過程,可依照時間劃分為兩個時期,分別為
清代至
日治時代與
民國34年光復後的成長期。台灣的電信事業創於
光緒3年(西元
1877年),經由丁日昌與劉銘傳的大力建設(興建鐵路、設立營政局、電燈、教育改革及財政改革等)而初具規模,且在修建鐵路的同時為了加強臺灣與大陸的聯絡,又分別設立自淡水到福州及安平到澎湖水線,當時水陸線共計700多公里,從此,臺灣南北與大陸之間訊息相通,同時和世界的電報體系直接發生聯繫。清未時期,台灣電信事業的發展只集中在西半部地區,而且規模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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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21年,台灣割讓日本後(西元
1895年),進入長達50年的
日治時期,這個時期的電信事業開始有所拓展。隨著日本殖民政府在統治台灣過程中的軍事鎮壓行動,電信線路與設備逐漸遍佈全台,使得電信事業的發展得以達東部地區,電信規模的擴大,電信業務也開始突破。
昭和14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西元
1939年),台灣地區的電信設備成為美軍的轟炸目標,使整個電信線路與設備受損嚴重,電信事業的發展因此暫時停滯。由清末至
日治時期,在台灣電信事業的發展歷程最重要的意義,是奠定電信事業基礎建設,使往後的電信事業能夠快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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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台灣光復後,台灣的電信事業由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成立之「郵電管理委員會」接收,
民國38年政府遷台,同年郵電業務分離,電信業務由「電信管理局」接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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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初期,台灣電信事業的主要工作重心在於整建戰時受損的路線設備,這些工作在政府遷台獲得美援後,進展非常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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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電信線路設備恢復原貌,但由於政府遷台,使台灣的人口激增,對電信的使用需求量大增,原有之電信規模不敷使用,因此
民國42年陸續推動四年一期的電信建設計畫,截至
民國87年為止,共已推動完成11期的電信建設計畫。其電信發展沿革,從
民國32年成立電信總局,各地之電報改稱電信局;
民國35年台灣郵電管理局成立;
民國38年4月1日成立台灣電信管理局,同年設立台北國際電台,分別經營國內、國際電信事業,開放台港與中美無線
電話;
民國40年成立電波研究所;
民國56年設立電信技術訓練中心;
民國58年因應業務擴大,將國際電台改組為「國際電信局」,將電波研究所改組為「電信研究所」。後為適應未來業務之需要,並提高營運續效,電信總局乃於
民國70年初公布「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並於5月改組電信事業為電信事業營運機構和電信事業支援機構兩大部分。電信事業組織尚未改革前,無論是監督或是業務經營,均是由電信總局獨攬。
民國70年電信事業改組時,依該「組織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設置台灣北區電信管理局、台灣中區電信管理局和台灣南區電信管理局,經營市內電信業務。
民國85年7月1日我國電信改制,原電信總局一分為二,改制後電信總局負責行政公權力之行使,另成立國營之中華電信股份公司,負責電信事業經營,仍隸屬交通部。中華電信股份公司成立後依法承繼經營第一、二類電信事業,轄有台灣北區、中區、南區電信分公司、長途及行動通信公司、國際電信分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電信研究所及電信訓練所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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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接通需藉由交換機,而交換機歷經人工式、機械式、類比電子式及數位電子式等四個階段。人工交換機由接線生坐在交換臺前,手持接線
電話繩,一端插在主叫的用戶,一端插在被叫的用戶,通訊的雙方才能開始交換訊息。
湖西鄉電信機房原在鄉公所員工宿舍旁,也就是目前的衛生所復健中心。
民國60年代左右申請
電話機的時候必須要付費,當電信局布設線路離住家越遠費用越貴,相對的距離越近費用越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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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光復後,台灣人口數大量增加,對電信使用率相對也增加,因此於
民國58年12月1日開放嘉義至澎湖間的電傳打字機電路擴充921戶57,
民國60年6月1日將擴大澎湖市內
電話基本營業區,
民國61年至
民國63年分別於
七美(七美嶼 七美鄉)、
白沙、
西嶼等開始可直接用手搖式
電話直接通話,直到
民國64年2月澎湖的市內人工
電話換裝自動
電話改接完成開放通話,同年12月份
湖西亦完成自動
電話,同時開放長途
電話。
電話號碼也從原三碼增設至四碼,至
民國66年澎湖人口增長,將室內
電話號碼由五碼升六碼。當時電信局也裝設91部
電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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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湖西鄉志(中冊)
知識建檔|202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