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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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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居民的殯葬習俗,自古就謹守「入土為安」的傳統,視人去世之後,大多舉行土葬;到日治以後,才因為日本人習慣火葬而有火化場的設施。澎湖廳起先在鬼仔山的海濱設置了一個小型的火化場(今公車調度場西側),以供日籍人士使用;到昭和年間才因為澎湖廳舍的啟用,而遷到現在的垃圾山東南側。民國45年(1956)政府也在日治時期的火化場東邊興建了一座簡單的火葬場;這個被習稱為「草席仔尾火葬場」,事實上是位在光榮里境內(忠義廟的東南側),不但設備極其簡陋,火化爐具破舊不堪,甚至連跪拜的地方都付諸闕如,很少有民眾頲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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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2年(1993)縣政府訂定「鼓勵火化塔葬補助計畫」,民國87年(1998)起,一方面提高補助費(20,000元)嚴格取諦非法土葬,一面積極覓也興建優質的火葬場及公立納骨塔。民國87年(1998)縣政府本來選定在馬公市菜園段的6筆國有土拖(面積1.38公頃)興建火葬場,後來因為民意代表、老人之家、環保團體及晨跑人士的強烈反對而作罷。縣政府鑑於火葬已漸漸的被縣民接受,但是原有的火化爐具卻不敷使用,民國88年(1999)還在設法籌措財源在舊火葬場增設一具美製(ALL2500Elite型)火化爐,來改善遺體火化的時程。民國89年(2000)縣政府又改選在拱北山西側的光華段237-2地號公地(面積0.4312)做為興建火葬場的用地,並且在同年9月完成發包手續,後來因故延遲到民國91年(2002)7月才正式動工。民國93年(2004)4月,命名為「菊島福園」的新火葬場正式啟用,位於草蓆尾(草仔尾)南側的舊火葬場也由縣政府拆除;到附近的公五、公六都市計畫預定地上(面積5.6公頃)原有的800座墳墓陸續撿體進塔之後,縣政府又出面整合土地所有權人的意見,闢建為青青草園迄今(劉丁乾等2005:84、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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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4輯|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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