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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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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內政部澎湖老人之家、澎湖縣立救濟院、仁愛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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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澎湖老人之家的前身是民國35年(1946)成立的「澎湖縣立救濟院」(中華路56號),民國37年(1948)1月,改隸台灣省政府社會處,稱為「省立高雄救濟院澎湖分院」;同年10月更名為「省立澎湖救濟院」;在民國39年(1950)遷入今新生路177號(郭自得2004:38)。民國65年(1976)澎湖救濟院更名為「省立澎湖仁愛之家」,民國82年(1993)7月開始執行「遷建計劃」,陸續在光華里新建行政大樓、安養大樓、廚房等工程;民國88年(1999)7月1日改制為「內政部澎湖老人之家」,翌年3月1日老人之家正式遷入光華里123號現址。澎湖老人之家佔地約6.0635公頃,環境清幽景緻宜人;民國91年(2002)2月養護大樓、少年教養大樓、宗教醫療大樓,及祠堂等工程陸續完工,目前的業務包括老人安養與養護、少年教養及日間托老等。也辦理「院外家庭補助」,每月定期發給食米副食費,以減輕貧苦者的生活負擔,輔助其獨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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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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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新生路177號,佔地近5000坪,環境優美,鄰近馬公市區,交通方便。老人之家創立於前清光緒六年(1880),原名爲「澎湖養老育嬰堂」,經多次改制後於民國三十七年(1948)改隸屬於台灣省政府社會處,改爲「省立高雄救濟院澎湖分院」,六十五年更名爲「台灣省立澎湖仁愛之家」,負責澎湖地區安養、教養收容之業務。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奉行政院命令改制為「澎湖老人之家」,使老年人能得到全面照顧。老人之家不僅負有積極的「養老」之專責,更負有積極的「教育」任務,因此內部組織設有習藝所、少年教養所、安養院,並設有「院外家庭補助」,每月定期發給食米副食費,減輕其生活負擔,進而輔助其獨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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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臺灣地名辭書卷六(澎湖縣)
知識建檔|2021-11-24。知識更新|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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