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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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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3月23日至25,日軍侵略澎湖,卻面臨霍亂的侵襲,造成逾千名日軍的死亡。有鑒於此,日本統治台灣澎湖之初,積極辦理傳染病的防治工作。除了公布各類傳染病預防令,發布各類傳染病防遏辦法以外,施行船舶檢疫規則,種痘施行標準,以及清潔法、污物掃除規則,公布飲食物暨其他物品取締法,屠宰場和傳染病墓地與焚化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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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污物掃除規則上,根據明治33年(1900)11月以府令第109號發布之臺灣污物掃除規則施行細則第一條,將「汚物」定義為塵芥(垃圾)、汚水、汚泥及屎尿四大類。在此之前,澎湖島廳已於明治29年(1896)5月陸續公告塵埃捨場(垃圾丟棄場)、道路掃除、禁止大小便、水溝疏濬等設置地點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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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1896)5月15告示第4號於媽宮朝陽門外設置塵埃捨場,7月復於拱辰門外左側沿城牆凹漥處再設一處。總而言之,媽宮城的兩處塵埃捨場,分別位於城外東北角與西北角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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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2年(1899)澎湖廳以告示第四十一號撤除位於拱辰門南澳墓山的塵芥場,將其移往更北邊的鬼仔山南澳墓山就字面上而言,應為清代南澳班兵在澎湖的墓葬之地。從大正2年(1913)〈澎湖廳東西澳火燒坪鄉官有地使用公共塵芥棄場ニ充用地圖〉觀之,此塵芥場位於媽宮城外不遠處,此地為清代末期建築媽宮城,採石挖土所遺留的坑洞漥地。明治29年(1896)設置於拱辰門外左側的凹漥地、南澳墓山與大正2年(1913)公告的塵芥場,此三者可能指涉同一地點,或者三者極為接近,皆為於拱辰門外不遠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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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澎湖與南澳多有往來,明治41年(1908)10月,《臺灣日日新報》報導:「清國南澳各船舶,自二十餘年前來,每年航至澎湖本島,採糴花生。有用現銀採入者,亦有運貨至臺販售,然後採米至本島兌換者,每年如期,絡繹而至,故豆價每年日見起色。迨帝國領土以後,因銀貨入關,稍欠自由,此種船因是絕跡。間有一二艘來泊,亦非由採豆而至。不圖本年近日來,竟有一隻著港,開盤採糴,豆價已見加漲。聞船中人云,續至者尚有數艘,則豆價看獎(漲),可拭目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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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南澳館因官方興建澎湖城而被迫拆遷,導致勢力下滑。日治初期又被占用作為「媽宮警察署」,南澳館董事王順、李燕雖然聯合其它三館試圖振衰起敝,但以時不我予。明治34年(1901)南澳館所陳列之家屋建物,並無香油店掌管生息。雖有數軒伙房,只為伙房之人於內居住,奉祀伙房神像之香火耳。日治時期南澳人零落星散火館產業衰敗,現今的南澳館,更只殘餘一角斷垣殘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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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墓山,也因為媽宮市區的發展,墓塚遷移,而無法進一步確認的待尋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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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二年澎湖廳告示第四十二號願屆等媽宮出張所經由方」(1899-09-02),〈明治三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乙種永久保存第二十四卷文書〉,《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392025X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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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有地使用認可(澎湖廳)」,〈大正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三十卷地方〉,《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56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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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通信/澳船採豆〉,《臺灣日日新報》,明治41年(1908)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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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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