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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神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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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地區為廟宇操演各項科儀的角色稱為「小法」,小法負責公廟裡的各項法事。小法又稱為「法官」,小法裡的領導者則稱為「法師長」,通常為資深小法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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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的科儀包含請神、放營、操營拮界(召回駐守各營頭之天兵天將以進行操練)、犒軍(犒賞天兵天將)、安營(在聚落四周安置營頭以保護村民)、鎮符(每年於各營頭進行釘符儀式以確保其神通廣大)、隨神轎出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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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公廟設有「法師長」一名以掌管公廟法事,其年幼時於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向普庵派(俗稱澎湖法仔)師傅「石頭仔」學習小法,之後又親赴馬公普庵祖師廟進修,目前陳朝謙先生已在公廟服務長達五、六十年。民國六十一年左右,廟方再訓練孩童六人,其中現年五十歲之莊福賜先生目前仍持續在公廟服務,負責帶領其他小法操演各項科儀。民國九十五年,陳朝謙與莊福賜又再訓練新一批小法,以三年時間,於冬天無法出海時,培育六位成人(約三十幾歲)與十三位國小學童,施以步罡、咒語、畫符、指法等訓練,將小法儀式傳承下去。以民國九十九年建醮為例,在請神、犒軍、鎮符等儀式中,前三代的小法皆有參與(第四代小法若沒課亦有參加),經過四代傳承,目前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小法應無失傳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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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小法外,四間公廟各設有廟祝一名,負責各廟的日常打掃、早晚奉茶(凌晨2:30與下午2:30)以及燒香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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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吉貝舊聚落及文化景觀調查研究計畫
知識建檔|202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