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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貨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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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天然資源匱乏,舉凡民生日用品、建築材料,在清朝時期多從大陸進口(清朝乾隆晚年才漸漸與臺灣中南部交通)日治以後則都取資於臺灣本島。但是無論是清代還是日治,都是以媽宮馬公)為人貨,進出的主要口岸;交通工具則多使用三桅帆船,到明治30年(1897)以後,才有大阪商船會社「舞子丸」、「勝山丸」等小型的機帆船,來經營臺澎之間的高馬、安馬航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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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初期,台澎之間海上貨運開放自由競爭,民間的小型貨輪不僅承載量有限,在民國42年(1953)到45年(1956)之間又發生了幾起船難,政府於是禁止民營貨輪載客,並先後由省營的台灣航業公司建造澎湖輪、台澎輪來載客兼載貨物(照片4-8,4-9)。民國57年(1968),高馬航線民營貨輪發生惡性競爭,幾經協調才促成了「光和輪船公司」和「澎湖航業公司」的「高馬線聯營」,由4艘貨輪(光明、益大、大東、馬公)聯合壟斷貨運。民國62年(1973)12月1日,大東輪東吉嶼附近海域沉沒,縣政府與縣議會又極力主張撤銷貨運聯營,到民國63年(1974)3月18日,才由省政府發函再度開放自由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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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3年(1974),高馬航線的貨運又增加了一家「高馬航業公司」的「城前輪」行駛。不久高馬之間的貨運就以形式上合併為光和輪船及澎湖航業兩家公司的方式回復聯營,並且希圖提高運費,因而引起澎湖的43位中盤批發商,在當年年底聯合組成了「大明輪船公司」,以「天明一號」、「天明二號」兩艘貨輪來和高馬航業對抗。民國65年(1976)高馬航業決定讓售所屬貨輪,退出高馬航線後,這條航線的貨運又形成了澎湖航業和大明海運聯合壟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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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馬航線(安平—馬公)的貨運則從民國40年代就由「臺灣省沿海輪船安馬線聯合營運所」經營,撤銷聯營後也沒有新的貨輪加入。到民國70年代,事實上仍然是「光和輪船」和「凱發輪船」兩家公司以聯營的方式在經營;民國80年(1991)以後,馬公和臺灣之間先後有6家航運公司的9艘客貨輪行駛(表4-10)。因此,在民國80年代以後,想加入臺澎之間海上貨運的業者,就只能從鎖港龍門去另闢途徑了(謝國興2005a: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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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二輯馬公東甲啟明里重慶里
知識建檔|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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