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hu.info|澎湖知識服務平台

小門鰆魚曳繩釣漁業(舵土魠)

閱讀時間 ── 1 分鐘內

小門村動力漁船的鰆魚曳釣漁法始於1928年,漁具由馬公傳來,1930年仍只有一組船,由7個人作業,漁具7人平均出資,發動機漁船則為其中1人所有。
-
漁場有二處,一在小門嶼沿岸,另一處在目斗嶼西南方。漁期從農曆10月到翌年3月,以1至2月爲盛漁期。因爲冬季季風強,可出海的日子不多,一個月之中出海日數最多7天,少則只有2天,作業時使用1艘8噸、12馬力的漁船,早晨5時出海,午後4時回港,漁船兩側各撐出一支6台尺長的竹竿,竹竿及船體尾端各綁一條長約100潯的曳繩(共3條),曳繩尾端接著一條的7台尺長的綱絲再綁釣鉤。
-
漁獲以土魠鰆、梳齒為主,直接運到馬公魚市場賣,梳齒每台斤約9至14錢,土魠約22至24錢。收益分成10分,漁船分3份,其他7人各分1份。
-
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1930年以前的漁業發展
知識建檔|2026-01-14
修正回報,請來信|me@penghu.info


平台知識總數
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