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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土地銀行澎湖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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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土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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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2年(1953)7月4日,臺灣土地銀行為了配合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借用今馬公市民權路50號民房,成立「澎湖辦事處」;民國54年(1965)3月20日,升格為三等分行,改稱「澎湖分行」。民國69年(1980),遷到三民路20號的新行舍營業(周宗賢1996:46);民國92年7月1日,又改制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分行」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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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二輯馬公東甲(啟明里重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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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2年(1953)臺灣土地銀行為了配合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於7月4日借用民權路50號民房,成立澎湖辦事處,民國53年(1964)3月改名為「澎湖分行」。土地銀行除了辦理有關耕者有其田政策的土地債券發行、兑付,及耕作公地地價的徵收之外,也配合都市平均地權政策,發行都市土地債券。民國69年(1980)於三民路20號建新廳舍,並遷入營業迄今(周宗賢1996: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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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三輯(光復里中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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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2年(1953)7月4日,土地銀行為了配合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借用啟明里民權路50號民房,成立「臺南分行澎湖辦事處」,民國54年(1965)3月20日升格為三等分行,改稱「土地銀行澎湖分行」,民國69年(1980)遷入三民路20號的新行舍營業。民國87年(1998)4月,縣政府為了開創財源,曾經和台灣土地銀行合作發行國際信用認同卡一「澎湖之愛」,凡是持卡消費,由土地銀行將其提撥消費額千分之2.5回饋縣府,供做社會福利基金(洪文源、葉茂生2005:376)。民國92年改制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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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三輯(光復里中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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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三民路二十號,即三民路與民福路的交叉口。土地銀行澎湖分行為了配合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於民國四十二年(1953)七月四日借用民權路50號民房,成立土地銀行澎湖辦事處,五十年三月改稱「土地銀行澎湖分行」。民國六十九年於現址建新行舍,並遷入營業。土地銀行之業務除辦理有關耕者有其田政策之實物土地債券之發行,及兌付、公耕地價之徵收外,並配合都市平均地權政策,發行都市土地債券。其主要業務為:存款、匯款、貸款。(澎湖縣誌經濟志,1996:45-46)尤對於房屋、土地抵押、漁船抵押、實務農貸等之貸款,給予公教人員、農漁民等最實惠的貸款,贏得最佳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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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臺灣地名辭書(卷六)澎湖縣
知識建檔|2021-11-16。知識更新|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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