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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港鐵線充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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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2年(1953)為了促進鎖港焚寄網漁業的發展,縣政府和馬公鎮公所補助鎖港里設置一間充電所,採取公私合營的方式來管理營運。翌年鐵線也新建了一間充電所,鎖港充電所則改裝新式引擎及12k發電機組,將原有的發動機及發電機移設到山水充電所。鐵線充電所面積約6坪,設有舊品3馬原動機暨1.5k發電機配電盤等設施,經費共9,400元,由縣政府撥助1,000元,馬公鎮補助款2,000元,里民負擔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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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6年(1957)鎖港充電所因為漁船都以改用馬達發電,蓄電池逐漸被淘汰而呈請廢止,縣政府於2月4日將原有的設備標售了67,166元,再按照公私出資的股數清算,依補助比例攤還民股分配額34,287元7角,公股所得的32,878元3角由縣政府追回20,000元,其餘的12,878元3角歸繳鎮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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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十二輯(鐵線里鎖港里)
知識建檔|202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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