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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甲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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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頭的組織與村落的公廟有關,澎湖大部份的聚落都會把居民分成若干個甲頭,來分擔繳丁口錢、公廟管理及每年神誕祭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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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的甲頭大致上以「武聖殿」為中心,劃分為東、西、南、北四個甲,不過當初劃分的依據已不可考了,現在的人只能約略的說出四個甲的大概範圍(圖二)。甲頭的運作以戶為單位,據說住在兩個甲頭交界地帶的居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願意歸屬的甲,而甲內的村民遷居到另一甲時,如果尚未分戶的話,則仍舊隸屬於原來的那一甲,已經分戶的就可以自已考慮要歸屬於原來的甲還是現在居住的甲,但是要隸屬於新居住的甲,還必須經過該甲鄉老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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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村的甲頭大體上以村廟武聖殿和「大正橋」做為分界。武聖殿東邊的大正橋(1917年所建,現已填為平地)以東的地區稱為東甲,武聖殿以西稱為西甲,武聖殿的北方稱為北甲(頂寮),武聖殿的南方直達港口的部分稱南甲(下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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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吉貝社區踏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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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頭與民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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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頭為公廟為了宗教祭祀所作之人群編組,以分攤公廟管理及祭祀所需之人力、供品及費用。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甲頭分成東、西、南、北四甲,大體上以武聖殿和大正橋(建於1917年,現已填平)做為分界,其中武聖殿以西稱為西甲,武聖殿北方稱北甲(頂寮),武聖殿南方至港口稱南甲(下寮),大正橋以東稱東甲(林文鎮,2004:59)。其中東、西甲人數較多為大甲,南、北甲為小甲。各甲頭均有民丁口簿記載各甲頭戶(戶長)與該戶之「丁」(男性)、「口」(女性)數,四甲總計有兩千七百餘民丁口(武聖殿,民國99年建醮前普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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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甲民丁口具有繳交「丁口錢」以及「做菜」兩項義務。丁口錢的收取與金額歷經數次變更,往昔島上經濟狀況普遍較差,為顧及民丁負擔,丁口錢乃分別於農曆正月十八、六月二十四「關公生」及十月建醮三次繳納;目前則是在每年農曆十月建醮前由各甲頭之頭人6挨家挨戶確認有無新加入或退出之民丁後,於建醮後按丁口數向戶長收取每人一百元,由鄉老轉交管理委員會做為公廟祭祀與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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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丁口錢之外,民丁戶另一義務為「做菜」。「做菜」是武聖殿每日的例行祭祀,每個月由兩個甲頭負責,東甲與南甲一組、西甲與北甲一組,大甲(東、西甲)派十戶,小甲(南、北甲)派五戶,平均每天十五戶負責「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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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到「做菜」的民丁,必須攜帶祭品至武聖殿祭拜王船上的水手,供品多為水果、餅乾、泡麵、麵線等物,從早上八點供奉至下午四點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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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廟的「民丁」簿往往較官方的戶政人數更能反映島嶼居民的認同感。每年繳交的丁口錢、輪流做菜的責任、以及公廟的慶典都會將島民聚集在一起,目前吉貝島上居民,幾乎都有加入公廟民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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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老與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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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老(老大)主要負責公廟的各種祭祀活動(如犒軍、建醮、神明遶境、出巡等)由當年度各甲頭中未當過鄉老而年紀最大者擔任,採一年一任制。新舊鄉老於每年農曆十二月十五日交接。由於該職位必須擔負起祭祀重任,常需跪拜,故行動不便或身體欠佳者不適合接任,因此輪到的人有選擇是否要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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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四甲鄉老之外,各甲頭還需按民丁口戶輪值出一名頭人以協助鄉老完成各種祭祀活動。頭人的交接日期與擔任條件與鄉老相同,但輪到者不能以理由推辭,若身體不佳,可由其小孩代替,一般而言今年的頭人就是明年鄉老的人選。頭人任務除了每年建醮時收取丁口錢外,尚須提醒甲頭民丁每日記得來武聖殿「做菜」(此動作稱為「叫菜」)。除此之外,頭人尚需在農曆過年前進行東鐘、西鐸之油漆養護工作,並協助各重要祭典之進行。經過一整年公廟祭祀庶務的付出與歷練後,頭人若於隔年擔任鄉老,便較可勝任鄉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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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吉貝舊聚落及文化景觀調查研究計畫
知識建檔|2026-02-02。知識更新|202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