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頭的組織與村落的公廟有關,澎湖大部份的聚落都會把居民分成若干個
甲頭,來分擔繳丁口錢、公廟管理及每年神誕祭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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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的
甲頭大致上以「
武聖殿」為中心,劃分為東、西、南、北四個甲,不過當初劃分的依據已不可考了,現在的人只能約略的說出四個甲的大概範圍(圖二)。
甲頭的運作以戶為單位,據說住在兩個
甲頭交界地帶的居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願意歸屬的甲,而甲內的村民遷居到另一甲時,如果尚未分戶的話,則仍舊隸屬於原來的那一甲,已經分戶的就可以自已考慮要歸屬於原來的甲還是現在居住的甲,但是要隸屬於新居住的甲,還必須經過該甲
鄉老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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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村的
甲頭大體上以村廟
武聖殿和「
大正橋」做為分界。
武聖殿東邊的
大正橋(
1917年所建,現已填為平地)以東的地區稱為東甲,
武聖殿以西稱為西甲,
武聖殿的北方稱為北甲(頂寮),
武聖殿的南方直達港口的部分稱南甲(下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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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
吉貝社區踏查
(2004)-
甲頭與民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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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頭為公廟為了宗教祭祀所作之人群編組,以分攤公廟管理及祭祀所需之人力、供品及費用。
吉貝(吉貝嶼 吉貝村)甲頭分成東、西、南、北四甲,大體上以
武聖殿和
大正橋(建於
1917年,現已填平)做為分界,其中
武聖殿以西稱為西甲,
武聖殿北方稱北甲(頂寮),
武聖殿南方至港口稱南甲(下寮),
大正橋以東稱東甲(林文鎮,2004:59)。其中東、西甲人數較多為大甲,南、北甲為小甲。各
甲頭均有民丁口簿記載各
甲頭戶(戶長)與該戶之「丁」(男性)、「口」(女性)數,四甲總計有兩千七百餘民丁口(
武聖殿,
民國99年建醮前普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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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甲民丁口具有繳交「丁口錢」以及「做菜」兩項義務。丁口錢的收取與金額歷經數次變更,往昔島上經濟狀況普遍較差,為顧及民丁負擔,丁口錢乃分別於農曆正月十八、六月二十四「關公生」及十月建醮三次繳納;目前則是在每年農曆十月建醮前由各
甲頭之頭人6挨家挨戶確認有無新加入或退出之民丁後,於建醮後按丁口數向戶長收取每人一百元,由
鄉老轉交管理委員會做為公廟祭祀與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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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丁口錢之外,民丁戶另一義務為「做菜」。「做菜」是
武聖殿每日的例行祭祀,每個月由兩個
甲頭負責,東甲與南甲一組、西甲與北甲一組,大甲(東、西甲)派十戶,小甲(南、北甲)派五戶,平均每天十五戶負責「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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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到「做菜」的民丁,必須攜帶祭品至
武聖殿祭拜
王船上的水手,供品多為水果、餅乾、泡麵、
麵線等物,從早上八點供奉至下午四點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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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廟的「民丁」簿往往較官方的戶政人數更能反映島嶼居民的認同感。每年繳交的丁口錢、輪流做菜的責任、以及公廟的慶典都會將島民聚集在一起,目前
吉貝島上居民,幾乎都有加入公廟民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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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老與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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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老(老大)主要負責公廟的各種祭祀活動(如
犒軍、建醮、神明遶境、出巡等)由當年度各
甲頭中未當過
鄉老而年紀最大者擔任,採一年一任制。新舊
鄉老於每年農曆十二月十五日交接。由於該職位必須擔負起祭祀重任,常需跪拜,故行動不便或身體欠佳者不適合接任,因此輪到的人有選擇是否要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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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四甲
鄉老之外,各
甲頭還需按民丁口戶輪值出一名頭人以協助
鄉老完成各種祭祀活動。頭人的交接日期與擔任條件與
鄉老相同,但輪到者不能以理由推辭,若身體不佳,可由其小孩代替,一般而言今年的頭人就是明年
鄉老的人選。頭人任務除了每年建醮時收取丁口錢外,尚須提醒
甲頭民丁每日記得來
武聖殿「做菜」(此動作稱為「叫菜」)。除此之外,頭人尚需在農曆
過年前進行
東鐘、
西鐸之油漆養護工作,並協助各重要祭典之進行。經過一整年公廟祭祀庶務的付出與歷練後,頭人若於隔年擔任
鄉老,便較可勝任
鄉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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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縣吉貝舊聚落及文化景觀調查研究計畫
知識建檔|2026-02-02。知識更新|202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