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分類:石碑  影像來源:許玉河老師。

好善堂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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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碑原立於東安村營盤附近,民國六十六年(1977)興建台電望安發電廠,施工中無意被埋沒。民國八十五年(1996)六月,經望安國中曾文明老師等人發掘出土,其碑文內容記載清代光緒年間八罩澳地方士紳捐錢孳息,成立社會救濟組織,以保護龜鼈、衰老耕牛、女嬰,並鼓吹敬惜字紙等。出土後經轉報教育部委請專家鑑定結果為古物,並對望安鄉之開發史甚具徵信之意義,極具保存價值。 該碑高128公分,橫寬62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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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好善堂石碑之設,起於地方上的呼籲與努力,包括前述諸紳外,捐款者絕大部分為當時望安地區的知名人士和家族商號,且概括現在望安島上各村、也有將軍和當時屬隸望安七美人士,如此的參與和支持,意義上自是不凡,做為望安最主要的文化資產表徵,好善堂石碑呈現的多重文化面向和故事,值得後人傳述、學習與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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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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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善堂 欽加知府銜署台灣澎湖海防糧捕分府唐 為 出示嚴禁事照得本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據八罩澳紳士許樹人許清 省吳鼎盛吳常魁許樹林許清音等僉稟詞稱緣人等生長於海濱民 多愚蒙不知珍重於女嬰罔識矜憐山之耕牛海之龜鼈亦往往殘害人等目擊心傷爰是出首倡捐共得微資每年生息以為補救之助其拾 字紙工資每年給錢六千女嬰每口給錢一千衰老耕牛每隻每年貼 錢二千龜鼈大的定價每觔一十文小的每觔一十二文第恐現時奸貪 執拗抝不遵而且歷時既久恐致廢墜因相率僉稟懇乞出示嚴禁責成該地文武汛口鄉保地甲隨時察查若有抗玩許其稟究恩准示禁立 石則公侯萬代矣切叩等情據此閱禀稟其見仁人惻隱之心可嘉之至 所議各條亦俱妥洽准予出示立石嚴禁並移營飭行該處汛弁查察 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八罩澳各鄉人等知悉其拾字紙工資每年給錢六千女嬰每口給錢一千衰老耕牛每隻每年貼錢二千大 的每觔一十文小的每觔一十二文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倘有不法之 徒仍蹈故轍許該鄉甲隨時具稟按律懲辦決不姑寬毋違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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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參照|《臺灣地名辭書(卷六)澎湖縣》、《望安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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