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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盤鰆建網及鰆曳繩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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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桶盤放𦊓及鰆曳繩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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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盤的漁民則只使用曳繩釣來抓鰆魚,昭和3年(1928)引進時有11組,包括搖櫓漁船9組、發動機漁船2組。搖櫓漁船的漁場多在桶盤嶼西北方約1公里外,底質以硓石為主,水深約15到30公尺的海域,漁期在農曆1月到3月,每個月出海天數約5到15天;作業時使用一艘舢舨,搭載3位漁夫,約在天未亮時出海,午後2時左右回港,每天的漁獲約在20台斤左右,獲利以人、船各半分配。發動機漁船則多到小門嶼沿岸或目斗嶼西南方海域作業,漁期從農曆10月到翌年3月,以1到2月為盛漁期;冬季因為季風很强,每個月可以出海的日數最多只有7天。作業時使用一艘12馬力的漁船,約早晨5時出海,午後4時回港;漁船兩側各撐出一支長約2公尺的竹竿,竹竿尾端及船尾各綁一條長約150公尺的曳繩,繩尾再用一段2公尺的鐵絲綁著釣鉤。每艘船一天約有近百台斤的漁獲(土魠或疎齒),大約有搖櫓漁船的5倍;漁獲多直接運到馬公魚市場販賣,所得以船3份、人7份(通常以7人為一組)分配(澎湖廳1932:257-258、63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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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16輯|2006年
知識建檔|20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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