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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界鯛延繩釣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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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繩釣漁業(使用發動機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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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界唯一的一組鯛延釣在1930年5月創業,漁具結構、漁場、漁期與竹灣幾乎完全相同。用長18台尺,寬10台尺加裝5馬力的船外機的小船,及長12台尺,寬10台尺的無動力船各1艘;在往返漁場途中,由動力漁船拖著無動力船航行。發動機船上搭載漁夫6人,無動力船上5人,每人使用2筐釣具(共22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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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兩艘船相距約0.5至2,分別單獨作業。漁獲物以嘉鱲、赤鯮、龍占、鮸、小鯊魚等爲主,一天最多約300餘台斤,最少約60餘台斤,其中嘉鱲約占5成。最後兩艘船的漁獲物都用那一艘發動機船直接運到馬公魚市場去賣,嘉鱲1台斤約18至26錢,其他的魚約13至23錢。漁獲利益由11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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鯛延釣漁業(無動力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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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界村的鯛延繩釣漁業是由1926年以前的鯊魚延繩釣改變而來的,起先有7組。漁場、漁期與漁具結構等都和竹灣的情形相同。作業時使用1艘小船(長12台尺,寬8台尺),漁夫6人每人自備2筐釣具,共12筐,每一筐有62支釣鉤。在餌料用柔魚、章魚,在白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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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獲物有嘉鱲、龍占、赤鯮、石斑、黑鯛、鮸、鯊魚等,其中嘉鱲約占1成。每天1組最多約1,300台斤,最少約100台斤。嘉鱲與馬公的宮崎商店有買賣契約,其他魚類則賣給村內或鄰近各村的小魚販,再由他們運去馬公市場賣。漁獲利益分成7份,漁夫6人各得1份,其餘1份做借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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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1930年以前的漁業發展
知識建檔|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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