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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灣鯛延繩釣漁業(放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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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灣村在1860至1920年左右只有鯊魚延繩釣1925年以後才有鯛魚延繩釣,在1930年時只有1組從業者。使用的幹繩長約150潯,支長約8.2台尺,每1筐有60條支及釣鉤。每次作業投放8筐,總共480支釣鉤,另外還有浮標繩4條(長約80潯)8台斤重的錨及7斤重的錨各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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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場在合界村海岸往東北方約4.5,姑婆嶼西方約1到5處。全年都可以作業,以農曆6至7月及12月至翌年1月爲盛漁期。一個月的出海日數最多有14至15天,最少是2到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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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用1艘漁船,漁夫在夏季用3人,冬季要4人。每人帶2筐釣具,總共6或8筐。冬季在早晨3至6時出海,下午4至7時回港;夏季則在下午3至6時出海,翌日清晨2至6時回港,以花枝、章魚當餌,漁獲以龍占、赤鯮等鯛類及俗稱白翅的鯊魚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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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
知識建檔|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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