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發電廠記錄

影像分類:古厝  2022發電廠記錄|拍攝日期:2022-03-13(星期日)

臺灣電力公司澎湖區營業處及澎湖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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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舊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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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元年(1912),澎湖地方人士就有利用媽宮陸軍蒸汽發電機供應電力的計畫,同年9月上瀧宇太郎等人籌資5萬圓,於大正2年(1913)7月在媽宮正式設立利用重油發電的「澎湖電燈株式會社」。大正9年(1920)9月併入臺灣合同電氣株式會社,改為澎湖營業所。當時的電力供應以馬公為主,電燈的主要使用者也以在馬公的日本人為多,直到昭和2年(1927)仍然以晚上點燈照明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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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臺灣合同電氣株式會社在澎湖營業所由「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改成的「臺灣電力公司」接收成立「澎湖區營業處」,並加裝火力發電機組(由電務課負責);到民國43年(1954)10月1日把馬公供應電力時間延長為6小時(自下午6點半到夜間12點半),同年12月15日火力發電廠竣工,馬公市區開始日夜供雹,由每日6小時延長為11小時(洪文源、葉茂生2005:511)。民國56年(1967)原設在營業處下的電務課獨立為「澎湖發電廠」,仍在原址辨公、營業處則遷到新生路66號的新建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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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1年(1972)臺電澎湖營業處又遷到西文里120號興建臺電大樓,而將原址改為倉庫(今臺電K書中心)。澎湖發電廠則在民國70年(1981)左右鑑於澎湖電力系統隨著經濟成長用電需求將日益龐大,而計畫在湖西鄉許家村潭邊村新建發電廠;但是因為當拖居民激烈抗爭,經過長期協調無效,又無法突破該址屬軍事禁限建範圍的建物高度限制,而在民國79年(1990)8月決定暫停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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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0年(1991)初,又選定湖西鄉尖山烏泥濱海地做為建廠用地。尖山發電廠第一部機遲至民國88年(1999)12月併入系統發電,到民國89年(2000)底四部機維才陸續完成商業運轉(林蘭芳2005:2-7)。民國92年(2003)以後,尖山發電廠已有能力全面接替舊有的澎湖發電廠的供電機能,因此決定拆除馬公第三漁港的澎湖發電廠,把現有的土地移做其他用途。目前,澎湖發電廠正在逐一地拆除機房及舊式的發電機組,機房旁邊的那一座高聳的煙囪也從此走入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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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3輯|2006年
知識建檔|2021-11-27。知識更新|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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