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義詞彙|澎湖縣軍人公墓、澎湖縣軍人忠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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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鄉林投村「軍人忠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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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軍人忠靈祠位於
湖西鄉林投村,原名「澎湖縣軍人公墓」。澎湖縣民政處網站言其興建於
民國42年(1953),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則、《
湖西鄉志》皆指向
民國43年(1954)。立碑於
民國91年(2002)的〈澎湖縣軍人忠靈祠簡介〉亦言是於
民國43年(1954)澎湖防衛司令部指派
吉星文將軍督建,
民國46年(1957)移交
澎湖縣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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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吉星文先日記》記載,
吉星文自言
民國44年(1955)1月17日:「余奉調為澎湖防衛司令部副司令官,由今日起為職務劃分日期」。然而,遲至4月7日
吉星文始至民航隊營業處飛機到
馬公就任,
澎防部並派人接機,晚間則應劉安祺司令官宴會。準此,
吉星文如何在
民國42年或43年奉
澎防部司令官之命興建澎湖縣軍人公墓?同年10月21日,
吉星文拜會澎湖縣長
李玉林洽商國軍公墓興建事宜,雙方決議由縣府負責計畫建築,
澎防部兵工協助興建,需用款項由
澎防部負責,並即行開工。故而「澎湖縣軍人公墓」之興建是在
民國44年10月21日,由
吉星文與
李玉林會商之後始興建,並非在
民國42年或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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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5年6月初,公墓進度完成逾百分之五十,
吉星文會同縣府科長視察建築情形之外,亦規畫各項題字,並以公墓場面偉大,環境优美為喜,然因限於財力,忠烈祠靈堂稍小為憾。於是,於月底召集預財組長、工兵組長及政治部監察科長、縣府兩位工程師開會,再討論公墓追加之工程,並呈報國防部,縣40天之內完工。7月4日,國軍公墓之
紀念碑,預定恭請蔣中正總統題字,忠烈堂恭請彭孟緝總長題字,呈司令官
胡宗南決定之。七月底國防部決定追加15萬興建國軍公墓各項設施,
吉星文也偕同高組長視察公墓工程進行情形並測量進出道路及龍柏與各種花木之種植,如何保護與溉水。8月中旬,視察工兵用機器所新建築之公路,並指示鋪石子要30公分以上下水道要通至海邊,並用壓路機壓之,以使路面堅固。期間,
胡宗南亦指示公墓只能存置骨灰、不能土葬,以保清潔。
吉星文原本希望國軍公墓新闢馬路與各項追加工程能在雙十節前完成,但是在10月5日與
李玉林會商之後,決定公路與公墓不急於完工,完工後也移交給縣政府管理。10月9日,
胡宗南檢驗由92師工兵修建,通往國軍公墓之新修公路,
胡宗南對該路整齊堅固,深感滿意,即賞千元,以示慰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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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吉星文會同謝副主任、縣府陳工程師往
林投公墓,規定俞大維部長與彭孟緝總長題字之位置。月底,再與
李玉林縣長、修船所楊珍所長、要塞徐副司令共赴
林投研究增設銅火爐、銅鼎之式樣及位置。今日軍人公墓園區,仍可見俞大維部長之題字:「浩氣長存」、「中華
民國四十五年八月建」。而從
馬公要塞修船所楊珍所長、要塞徐副司令共赴
林投研究增設銅火爐、銅鼎之樣式可知,自
日治時期馬公要港部以迄二次戰後改組的
馬公要塞,一直保持著製造銅器的技術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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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6年(1957)2月16日,
吉星文寫到:「同李縣長、尹主任到國軍公墓,决定修建亮亭兩個之位置選定及排水道之建築,決定全部工程於三月十五日開工。」2月20日:「下午三時在國軍公墓招待澎湖新聞記者,說明司令官來澎湖後為安置殉難官兵與死亡者之靈魂,建立公墓之意義與經費來源,並攝影留念」,《
吉星文先生日記》也在此日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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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7年8月23日,時任金門防衛司令部副司令官陸軍中將
吉星文、趙家驤與空軍少將章傑,於823砲戰時作戰陣亡。
吉星文於8月27日安厝於此,
民國50年(1961)3月29日重建。趙家驤與章傑之墓塚,亦安厝於軍人公墓內。
民國47年10月9日,參謀總長王叔銘請准予金門八二三砲戰殉職將領陸軍中將
吉星文等三員追晉。同年10月28日,總統府准予故陸軍中將
吉星文、趙家驤追贈晉為陸軍二級上將、故空軍少將章傑追晉為空軍中將。
民國50年重修之墓塚,題有「為國捐軀」、「妻吉沈嘉斌率子女民森、民正、民立、民中、民君、民菁敬立」。
民國73年(1984)12月5日,聯勤總部派員從澎湖移厝至台北內湖國軍示範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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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於
民國91年(2002)之〈澎湖縣軍人忠靈祠簡介〉,言忠靈祠(軍人公墓)係澎湖防衛司令部於「
民國四十三年指派
吉星文將軍督建而成」,應修正為
民國44年10月始由
吉星文動工興建;其次,其中「浩然正氣」
紀念碑為國內首位文人國防部長俞大維於
民國四十五年八月所題,俞大維所提之碑為「浩氣長存」而非「浩然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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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將〈澎湖縣軍人忠靈祠簡介〉碑文抄錄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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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靈祠原名「澎湖縣軍人公墓」,位於本縣
湖西鄉林投村,面積一.七四九四公頃。系澎湖防衛司令部於
民國四十三年指派
吉星文將軍督建而成,並於
民國四十六年十月移交本府接管,為全台首座軍人公墓。祠內安葬、厝有「八二三」台海戰役金門防衛司令部副司令官
吉星文、趙家驤、章傑等三位將軍殉國於
太武山麓還葬於此及戰役中犠牲生命之「無名英雄」,本府為安息英靈而昭忠烈,於
民國七十五年九月動工改建,整建經費二,四OO萬元,新建靈堂外觀宏偉,一、二樓挑高為祭堂、辦公室、貴賓室,三樓為納骨室共可容納骨灰罈六,七二O具,
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落成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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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祠依「靈堂廟宇化、公墓
公園化、納骨室靈塔化」之原則設計,其主體有牌樓、
紀念碑、涼亭、靈堂。其中「浩然正氣」
紀念碑為國內首位文人國防部長俞大維於
民國四十五年八月所題。靈堂前土葬區共有墓穴一九O座,由於安葬之忠骸、英靈具有特殊歷史意義,特報請原台灣省政府土葬區准予免撿骨,以維持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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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園區景觀,增添遊客觀光休憩景點,陸續新建瀑布、
仙人掌、
玄武岩景觀園區及溫室園區,並於
民國八十六年協調國防部及陸、海、空軍總部在園區安置除役之陸軍M24戰軍二輛、七五山砲二門、勝利女神力士飛彈一枚、海軍鍾山艦海錨二具、空軍F5B戰鬥機一架,藉由優雅庭園景觀、綠意花木,及陳展國軍退役裝備,使本忠靈祠成為一座國軍紀念
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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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賴峰偉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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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
民國九十一年元月吉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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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知識建檔|2021-06-15。知識更新|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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