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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垵里自來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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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井垵聚落東側居民的日常用水,多取自井垵里50號前的水井(據說井垵的地名就是由這口井而來的);而北極殿附近的居民則多取用公廟北側(井垵里37-1號)私人田地中的井水,這口井現在已因為興建住宅而被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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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4年(1975)馬公鎮公所鑑於當時澎南地區只剩下井垵里因為財源不足沒有簡易自來水可用,因此協助井垵里爭取到省環境衛生實驗所補助300,000元,縣府補助123,256元,里民也配合276,744元,共計700,000元,準備設置簡易自來水。後來因為配合款過高,居民無法負擔而改由縣府補助175,000元,鎮公所補助10,000元、里民負擔148,000元,在井垵里39-7號東側開鑿一口淺水井(深14公尺),另外在山仔尾興建一座蓄水池,將井水抽到蓄水池再經由管線配送到住戶家中,於年底開始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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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垵里簡易自來水完成之後,以月薪1,000元委託一位里民兼任管理員,負責每天抽水及月底收費,維修管線等工作則另請專人處理。民國77年(1988)井垵原有的淺水井因為附近地層有硫磺,導致水質欠佳而廢棄,經縣政府協調後改用民國69年(1980)風櫃里簡易自來水在良賽墓北側所挖的澎南5號井的井水。民國82年(1993)10月1日井垵里的簡易自來水由臺灣省自來水公司澎湖營運所接管,早期所收的水費剩餘款則平均退還給會員,是少數在簡易自來水結束後還能退錢給居民的社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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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十四輯(嵵裡里井垵里
知識建檔|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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