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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垵鯛延繩釣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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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垵的鯛延繩釣漁業約始於1830年,到1920年有22組,1925年有20組,1930年有25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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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漁場在七美嶼西南海域,風浪大時就在外垵村前方沿海,但是漁獲比較少。漁期從農曆6月至翌年2月,以11月到1月之間為盛漁期,出海日數在6至8月之間,每個月約10天,9到10月約14至15天,11月至翌年2月之間每月只4至5天,能否出海主要受限於風浪。這項漁作在1925年以前,6至8月是不出海作業的,因爲夏季漁獲物容易腐敗,無動力漁船航速慢,保鮮困難,以致魚價很低。1925年以後,改以先在船艙儲存海水,再投入漁獲物,來延長保鮮時間,夏季才得以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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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以台灣產的苧麻製成,長短分爲兩種,一種是每一筐漁繩的幹繩長約120至130潯,每間隔2.5潯綁一條長1.5潯的支繩,一筐有50餘支釣鉤。另一種是幹繩長約100至120潯,每間隔2潯綁一條支繩,支繩長約1潯,一筐也是有50餘支釣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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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是寬約7台尺,長約12台尺的木帆船,每艘船有漁夫5人,每人出海時帶2至3筐釣具。投繩及揚繩作業必須在「憩潮」(意為潮水比較平穩安靜)的時刻。各月份出海的時刻,6至8月以日落爲佳,9月至翌年2月以黎明前4至5時及午後3至4時比較好。釣魚的餌料用切片的柔魚、花枝(烏賊)、臭肉仔(臭肉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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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獲物以嘉鱲、赤鯮、龍占、鮸、鯊魚等爲主。1930年前後漁獲好的時候一組船每天約可釣到150至160台斤,少則20至30台斤,通常是60至70台斤。漁具由五個人共同出資,漁獲的利益分爲5份半,漁夫每人得1份,漁船得半份。10月1日至翌年1月15日這段期間的氣溫低,漁獲保鮮容易,多契約賣給馬公的宮崎商店,鯛類的魚價1台斤約23錢5厘,其他的魚就賣給村內的小魚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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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
知識建檔|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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