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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警察分局及光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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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1946)縣政府之下成立一個警務科,負責全縣治安工作;翌年4月警務科升格為縣警察局,下設馬公望安兩個警察所。民國37年(1948)7月,警察所改制為警察分局,當時「馬公警察分局」的轄區包括馬公湖西白沙西嶼4個鄉鎮,共有啟明、光復等18個分駐所及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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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分局起先設在今玉山銀行澎湖分行現址的光復派出所(日治時期馬公北警察官吏派出所),民國39年(1950)光復派出所併入啟明派出所,並遷到今澎湖二信總社(日治時期的消防隊廳舍);民國48年(1959)馬公分局在今中華路61號(自由塔北側)興建新廳舍,和消防警察隊及光明派出所(設於民國40年)合署辦公,到民國76年(1981)1月才遷到今新生路201號現址迄今(洪文原、葉茂生2005:519)。光明派出所的前身可以說是日治時期紅木埕埔仔尾)警察官吏派出所,本來設在今新生路的晨安館店舊址;昭和12年(1937)遷到現在的光復路、民生路交叉口(今玉山銀行澎湖分行),改名為「馬公北警察官吏派出所」。戰後就原地改制易名為「光復派出所」,民國39年(1950)10月併入啟明派出所,到翌年2月,才恢復並改名為「光明派出所」;民國48年以後光明派出所都和馬公分局合署辨公,目前則和馬公分局合用新生路201號的廳舍(上引書: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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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5輯|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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