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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馬地曳網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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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赤馬牽罟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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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馬村地曳網漁業大約始於1680年,漁場在聚落西方的海灣,距海岸約300至400公尺以內,水深7潯左右的海域。在作業的漁期中,必須有魚群洄游到沿岸才出海捕撈,一個月的出海日數約有15天,4月至翌年1月的漁獲是丁香,8月至翌年1月爲四破,而煙仔魚則在7月至9月才洄游來到聚落西方海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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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使用帆船2艘,長約1.5台尺,寬約7台尺,分別乘坐5個人和3個人,兩艘船到達漁場後視適當時機投網並拉網,船接近岸邊再由岸上的男女老幼40餘人合力拉網上岸,一次拉網約需30至50分鐘,一天可以反覆作業3至4次。漁獲物以丁香、鱙仔、四破爲主,也混雜一些鰹魚(煙管仔),但是漁獲量逐年在減少,1930年時1天大約只有50台斤左右,多賣給赤馬小池角的加工業者,或到馬公市場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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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組織由44人組成,網具由有意願也有能力的人平均出資,漁船則在出海時向船主借用。漁獲利益分爲5份,由網具的出資者平分其中的2份,岸邊牽罟的人合分2份,其餘的1份給出海投網的漁夫及2艘船的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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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馬村除了上述的大型地曳網之外,另外還有4組小型地曳網,每一組只使用12人,漁具、漁法與漁獲與上述的情形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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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澎湖的農漁產業文化(西嶼鄉與白沙鄉離島篇)
知識建檔|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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