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法戰爭後,閩浙總督楊昌濬,台灣巡撫劉銘傳親履澎湖會勘提出「本爵部院查澎湖一島孤絕,為閩台門戶,必須禦築堅厚砲台,購置精利大砲,選派勁旅駐紮,方足以守禦。」多次奏請加強澎湖的海防,並建議於
媽宮建城。清廷採納其議,將福建
海壇總兵與澎湖協鎮對調,並任
吳宏洛為澎湖首任總兵。
1886(光緒12)年,
吳宏洛抵澎後,即奉命建
媽宮城。
媽宮城於同年12月起開始築建,於
1889(光緒15)年10月完工,共花費23537兩。
媽宮城的建築也讓整個
媽宮街區重整,許多民宅伙館被迫遷移或以地易地,並由官方造冊發給執照。該份執照,記載相關人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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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應奎,浙江人。應奎
光緒15年(
1889年),因巡撫劉銘傳保舉,接替邵友濂,署任台灣布政使,隨即正式任職。劉銘傳辭官後,沈應奎於
光緒17年(1891)4月28日護任。是年10月24日卸任,後回浙江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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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景惇,廣東順德人,官學生。
光緒14年(1888)8月代理澎湖通判。爾後龍景惇於
光緒十七年四月代理臺灣府知府。然而,陳英豪認為該年
一新社諸人仿效前賢聯名向澎湖廳憲呈文提出宣講之申請,並由澎湖通判龍景惇在3月初6日出示曉諭。龍景惇到任的時間早於
澎湖廳志所記載的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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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魁合發行的創辦人原在
媽宮館口一帶(原
銅山館前)以販售
蕃薯籤、雜糧為業。該份執照,即為許魁因土地屋舍被徵收而為官廳補償所給予之證明。
明治33年(1900)年
媽宮郊商整頓
臺廈郊業務,並奉天上聖母為主神,每年輪當爐主二名,分上下期辦理,合發號為其中的爐主之一。許魁育有五子,元、梏、鐘、波、鵬。合發號後來由
許波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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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取下ノ分)不服申立書高等林野調查委員會典藏號:000-0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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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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