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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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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光榮兩里的社區活動中心是全縣唯一的一座所有權屬於聚落公廟的活動中心。當初地主要賣這塊地時,靈光殿的主事者胡來順曾召開會議討論,決議由公司(公廟)出面購地蓋成活動中心。民國68年(1979)土地買好之後,胡來順又出面組織籌建委員會,並擔任主任委員;民國69年(1980)3月興工,同年10月24日落成。活動中心是一棟二樓建築,包括辦公室、講台、廚房、廁所、會議室等;建地100坪,總工程費二百十二萬餘元,民國70年(1981)10月,胡來順還因為興建活動中心而獲得省府表揚。活動中心除了向省府申請補助700,000元之外,其他的經費都由熱心人士樂捐,後來在蘇進福擔任社區理事長時,又因為慈光托兒所的場地不夠用,而加蓋了第三層樓(照片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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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四輯)
知識建檔|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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