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群島,因面積狹小,且與陸地相隔,雖然陸棲性野生動物稀少,但海洋資源卻相當豐富。群島範圍內,無人島及礁岩性小島眾多,提供海鳥優良的棲息繁殖環境,位於澎湖縣
望安鄉境內的大、小
貓嶼,即為東亞候鳥遷移的中繼站。陸域面積約10公頃的大、小
貓嶼,由於四面皆為懸崖峭壁,人跡罕至,仍維持十分完整的自然風貌且每到候鳥移棲的季節,島上便聚集成千上萬,以玄燕鷗及白眉燕鷗為主的海鳥生殖族群,因而成為燕鷗的最佳棲息場所。除燕鷗外,島上棲息的其他海鳥種類及數量亦多,為臺灣地區罕見的壯麗景觀。
澎湖縣政府於
民國86年(1997)4月23日公告設立
貓嶼海鳥保護區,禁止各項違反保護區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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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二)|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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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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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心區:大、小
貓嶼全島域部份,面積10.0200公頃
貓嶼為無人島,且登岸不易,但因該海域漁產豐富,漁船作業頻仍,且冬季盛產紫菜等,甚難禁止各項漁業行為。然為防止人為干擾、破壞並維護全島海鳥及自然生態資源,劃設大、小
貓嶼全島為核心區,始得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規定,適切定定保護利用管制事項,並得實施各項保育管理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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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緩衝區:大、小
貓嶼低潮現象海延伸100公尺內之海域部份,面積26.1842公頃。澎湖觀光發展漸盛,遊客日增,為因應隨著觀光發展可能帶來的干擾行為,劃設低潮線向海延伸100 公尺內為緩衝區,以管制各種可能干擾海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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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穎教授等人在民國76 年
(1987)7 月至78 年
(1989)6 月於
貓嶼進行兩年海鳥保護區可行性研究之後,依保護區設置的考慮因素-多樣性、稀有性、自然性、規模、代表性、美感、安全度、瀕臨絕種指數的多樣指標,認為
貓嶼符合保護區成立的條件。王穎教授等人在
貓嶼成立海鳥保護區可行性研究之後,亦提出了
貓嶼海鳥資源保護規劃的四個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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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規劃
貓嶼海鳥活動的最遠地區(半徑30 公里以內)為保護範圍。此方案的目的除了使該區海鳥受到最少的干擾外,並確保其食物來源不虞匱乏。二、劃定保護以在
貓嶼繁殖之海鳥活動的區域(半徑3 公里以內),保護區範圍較縮減,海鳥受到的干擾程度增加,但相對的,增加漁民對該區域之利用。三、只認定岸上所有的活動均會對繁殖海鳥構成危害,因此仍允許海上的活動,故僅劃定大、小
貓嶼為保護區。四、允許人類上岸,但僅侷限在大
貓嶼北側的海蝕平台,不使築巢地點受到干擾,因此此方案乃認定海蝕平台仍屬安全之範圍,漁民仍然可至島上休息、修補裝備、剖蚵和
採紫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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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也提出未來仍須加強或必須持續的工作,如收集漁民作業方式對該區漁業資源的影響大小及漁民依賴該區為生的程度如何;訂定罰則,嚴禁非法炸、毒魚、登頂撿蛋;加強宣導工作;限制訪客人數;持續的追蹤調查研究等。以做為評估實施方案之效果,為日後加強或修訂更周全的規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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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嶼利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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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近島嶼漁民往返
貓嶼之間幾乎不受限制,整年都有漁民登島或於附近進行撿拾或捕撈作業,但以沿岸或附近海域的捕撈性活動較頻繁。在經濟效益上,以夏季捕撈小管為例,
花嶼漁民收入約在20-60萬之間,取平均值並以島上20艘小漁船來計,一個夏季(約二個月)即有800萬以上漁獲收益,可謂是一個重要的經濟漁業區。撿拾性的作業活動於一段時間內較密集(如夏初的剖石蚵),附近島嶼(
草嶼)比
貓嶼海鳥保護區核心區利用的時機也較多;一些從事海釣產業活動的業者,也經常載運釣客登島進行海釣活動。冬季時期
貓嶼上更是
花嶼居民
採紫菜的重要地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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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觀光活動的利用上,由於保護區規定嚴格,因此業者鮮少將
貓嶼列為觀光行程,僅有台灣本島生態保育團體,會指定業者將
貓嶼列為航程之一;本縣野鳥學會近年來經常辦理全國性的燕鷗季活動,吸引不少鳥迷前來,但都只能進行沿岸的巡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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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教學利用與研究上,自然教育性、學術性的調查研究、攝影記錄工作,則是申請後即可登島進行。
花嶼國小經年舉辦的師生離島生態體驗營,目前可說是唯一核准登島進行鳥類生態體驗的教育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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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望安鄉志
知識建檔|2017-11-13。知識更新|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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