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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垵地曳網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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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井垵牽罟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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嵵裡南岸由海岸往外約600公尺之內都是沙質海域,很適合發展底拖網漁業。嵵裡里的底拖網(俗稱「牽罟」)漁業大約創始於清同治、光緒年間,又依所用網具的大小分為長翅(鮪魚)網和雜魚網兩種;但是因為漁網的材質不耐用,網目比較大,漁獲量並不理想,在日治初期曾一度中止經營,到大正初年才又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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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翅網的漁期多在農曆12月到翌年2月之間,平均一個月大約只有一兩天可以作業。作業時通常使用3艘舢舨船,1艘載網,2艘拖(放)網;網船上載8個漁夫,由其中一個最有經驗的負責指揮下網,拖網船上則各載漁夫4人,海灘上也有20位左右的人等著牽網。另外還要派2位負責探測魚踪的人站在聚落東南方的高地(俗稱為「東面頭」)觀察,當發現魚群時就大聲通知聚落中及在附近工作的人,負責下網的漁夫聽到通知之後會立刻到海灘準備網具,其他的人也會相繼前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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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艘舢舨划出海之後依照探魚者的指揮,把漁網佈置成開口向著陸地的半圓形(兩端的曳綱留在沙灘上)。網具張設好之後,拖網船上的漁夫會上下搖動漁網的上綱,以防止魚兒逃逸,等在海灘上的人也下水小心的檢查漁網和海底有沒有縫隙;網船上的漁夫則上沙灘來拿一張比較小的網綁在曳綱的一端,伺機在大網裡面下網後再把小網的曳繩交給在海灘的人合力將魚網拖到海灘上。漁獲主要是黃鮪魚(俗稱長翅魚),每次最多可能有3,000台斤的收穫,最少也有300台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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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長翅網的漁業組織大約有30到42人,2個人合出1片網具,漁船則向有船的人借用。但是作業的人手並不只限於組織內的成員,聚落中的居民(包括婦女及小孩)都可以加入牽網(有時候會有上百人)。漁獲的分配方式相當複雜,一般都是先由探魚的人挑走幾條最大的魚,扣除掉成本費用之後剩下的漁獲再分成32份來處理;其中網船得3份(含漁船租金1份),船上的人每8人分得3份(共6份),剩下的再由其他的合夥人平分;至於臨時來幫忙的居民則視漁獲狀況,從組織成員的分配額中抽取一部份出來,集中之後再平均分給他們,數量並不固定(澎湖廳1932:20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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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魚地曳網則整年都可以作業,而以農曆6到9月為盛漁期,每個月的出海天數最多25天,至少也有5天。要捕捉鰛魚時多在黃昏作業,要抓雜魚則多在晚上出海;只使用1艘舢舨,搭載5到6位漁夫出海去投網,投網及拉網的過程和長翅網相同,主要漁獲有鰛魚、臭肚魚、狗母魚、冇(台音「teng7」)鱗(凡氏下銀漢魚)等(上引書:2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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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14輯|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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