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
澎3號縣道東側,現今可法營區內及其東南地區一帶,也就是現在營區東側產業道路附近。昔日長有許多綠珊瑚,中間低窪處有很大的「
菜宅」,故稱為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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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參照|《臺灣地名辭書(卷六)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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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位於
203號縣道東側,現今的可法營區及其東南一帶,現在已修建了產業道路,早年四周長有許多綠珊瑚,中間低窪處有大片的「
菜宅」,俗稱為大宅。可法營區東南側的小山丘一帶,則因為山丘項上草木不長,光禿一片,常被農民利用來曝曬
蕃薯籤,遠望極似白髮白鬍鬚的土拖公蹲坐在山項上一般,因而被稱為「土拖公項」(郭金龍等2002:1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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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8輯|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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