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中油公司生產的液化石油氣(即LPG,俗稱為桶裝瓦斯),都交給國民黨於
民國59年(1970)11月9日,創立的瑞華企業公司總經銷(設址在台北市延平南路130號5樓,代表人龔維荃)。後來因為立法委員質疑黨營事業壟斷重要民生物資,才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稱退輔會),於
民國67年(1978)8月16日成立的液化石油供應處接辦,將瑞華公司連人帶設備「租」過來,化身為「公營」的總經銷。到《公平交易法》通過施行後,公平會又質疑中油公司將液化石油氣全數交由退輔會涉及違法,於是中油公司訂出辦法,在
民國85年(1996)開放給民間經銷,退輔會也在同年6月29日將液化石油供應處轉型為民營的「北誼興業公司」。
民國88年(1999)元月開放液化石油氣自由進口之後,又打破了中油公司獨占國內液化石油氣市場的局面,李長榮公司、台塑石化公司及民興公司都開始進口及生產液化石油氣,不過目前中油公司的市場佔有率仍在61%~65%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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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早期只有新興順、勤成、義德、大石等4家瓦斯行,到退輔會接手經銷液化石油氣之後,澎湖的瓦斯行才陸續增加為24家;
民國68年(1979)能源危機,退輔會曾暫停瓦斯執照的申請,但是到
民國84年(1995)全澎湖的瓦斯行仍然有29家之多,
民國90年(2001)更增加為32家,近幾年由於市場開放(退輔會退出市場後),澎湖的瓦斯行更大量增加,目前共有4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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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澎湖的瓦斯行都是以賣瓦斯爐具起家,兼賣瓦斯。每家瓦斯行開業時,都只能向退輔會申請2噸的購氣量上限,然後依照營業績效,每月調高購氣量上限(最多可以增加20%)。每個月都要由退輔會先審查過各瓦斯行的營業收據之後,才寄發下個月的「購氣憑證」給各家瓦斯行,各瓦斯行再依憑證向高雄煉油廠申請提領,由高雄的商船將桶裝瓦斯(每瓶以50公斤為單位)運送到
馬公港,各家再自行載回去進行分裝作業,以致各瓦斯行都成了不定時的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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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2年(1983),行政院退輔會液化石油氣供應處要求各地成立計畫配送中心(分銷商計畫配送方案),以確保安全。在這之前澎湖也曾發生過瓦斯行操作不當而引起火災的事故,澎湖縣
消防隊因此也要求瓦斯業者成立統一的配送中心(並且要遠離市區),因而在同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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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成立了「國光」與「東陽」兩家配送中心。這兩個配送中心都設在
重光里的海邊,設有辦公室、儲氣室、灌裝廠、保養場,不但有專人管理,還聘有技術人員專司安全檢查工作;瓦斯運送員都具有檢查整修爐具的技術,
消防隊每天也會到配送中心檢查3次,以加強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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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六輯(西衛里重光里)
知識建檔|202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