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輪爆炸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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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輪為澎湖航業公司所有,民國73年(1984)2月28日晚9時裝載瓦斯鋼瓶220支(每支50公斤裝)及300多件一般雜貨,包括24箱省美展作品,自高雄開航,經一夜風浪,29日上午6時靠泊馬公港一號碼頭,近9時許開始卸貨,當1名船員掀開貨艙後部艙蓋時,突然發生爆炸起火,經縣警局消防車7輛,海軍亦出動船艦及消防車滅火,經2個多小時控制火勢。此次爆炸案造成10人死亡,10餘人受傷,2人失蹤的慘劇,馬公輪上貨物幾乎全毀,船艙大量進水,至下午6時沉沒於馬公港。事後經調查應係放置於密閉貨倉中的瓦斯鋼瓶因航行震動,致開關鬆脫,瓦斯溢出,加上外來火源,遂發生爆炸起火。沉沒於馬公港中的馬公輪至民國73年(1984)10月經3次打撈才浮出水面,10月14日由海軍艦艇拖往高雄解體。翌年1月澎湖地方法院依過失殺人罪處馬公輪船長、大副、理貨員各徒刑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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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六)|交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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