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山聚落原本位於
馬公南和北灣交界處的北岸,沿岸滿潮時水深在1公尺半以上,風浪也比較小,很適合漁船出入。
大正6年(1917)有居民142戶、908人,其中有616人從事漁業,共有39艘漁船,大多從事鰮魚及沙腸船曳網(共31組)和鯛(加魶魚)
延繩釣(8組),年漁獲總值約9,035圓,是東西澳漁業最進步的聚落。但是農業卻相對的不發達,全聚落的畑地約39.85公頃,平均每一戶只有0.28公頃(約10,000栽);全聚落只有16頭牛,平均每8.9人才有1頭牛,卻養了297頭豬,平均每一戶仍然養2.1頭豬(古康閑義191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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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8年(1919)大案山遷到現址之後,澎湖廳所劃定的土地面積約有65.62公頃,其中官有地有48.74公頃(約佔74.3%),民有地只有16.88公頃(只佔25.7%),畑地更只有13.22公頃。
昭和5年(1930)大案山有居民144戶、1,094人,平均每戶的畑地是0.092公頃(約3,300栽),尚不及維持6口之家基本生活所需畑地的七分之一。57全聚落共飼養猪96頭、21頭牛,平均每戶只養0.7頭豬;每6.9戶養1頭牛,顯然農業的收入已完全無足輕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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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的條件也大不如前,聚落中從事水產業(漁撈及養殖)的居民剩下181人,主要的漁業只有鯛
延繩釣(3組)、鰮船曳網(27組)、雜魚船曳網(4組),漁業的重要性已大為降低。可是卻擁有3艘發動機漁船,分別是
昭和2年(1927)高枝建造的「萬春丸」、鄭興隆建造的「三星丸」(同為6.48噸),及高田在
昭和4年(1929)建造的「萬成丸」(6.51噸)。58由於地緣的關係,有不少的居民都改到在
馬公要港部工作,要港部的工作儼然成了
案山里最重要的一項經濟來源。(澎湖廳1932:12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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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初期
案山里的居民仍然大多以軍、公、教為主,以捕魚和種植雜糧為輔。漁法大多改為
焚寄網,每年春夏兩季夜間,在
馬公港內
測天島南面海域使用小舢舨搖櫓作業,利用燈光誘集魚群,漁獲物以鱙仔魚、鰮類為主。後來政府又多次在附近海域進行建設工程,把原先的漁場破壞殆盡,漁船才紛紛改為機動漁船去從事近海漁業(表4-1)。近年來由於海上漁業資源日趨枯竭,再加上社會型態改變,漁民已陸續轉業改行,完全靠海維生的漁家已經少之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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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10輯|
2006年)
知識建檔|20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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