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義詞彙|興仁進士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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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的進士第多為在大陸各省任官的台灣籍進士於故鄉所興建的,雖是官宅但與衙署不同,要符合生活起居的基本要件,只是在一些外貌形式上表達階級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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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廷蘭進士第是
道光26年(1846)蔡廷蘭於中進士兩年後回鄉祭祖,在舊宅旁所建的宅第。類型上與澎湖一般民宅相同,僅在門楣及報廈屋面上正身採用燕尾作法,以及正廳門扇上之種種形式,表現出官宅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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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佔地約168平方公尺(51坪),面寬11公尺,縱深15.3公尺,接近正方形,是四面有房中留天井的澎湖傳統式民宅。正立面中央門楣有
玄武岩石匾一方,陰刻「進士第」三字。磚牆面的正中央各有圓形泥塑「松鶴圖」鏤窗,疑是後人所改砌;鏤窗下方各有造型樸實粗壯的麒麟堵。正身屋脊燕尾起翹,正廳門開6扇,中間門扇雕刻有「文章千古業、詩禮一家春」文字,固定在上額門楣的門印左右各刻有「閥」、「閱」,在在彰顯全澎唯一進士家族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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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及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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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士第的東側屋舍為
蔡廷蘭出生地,門楣上有「瓊琚園林」字樣,表示蔡家是由金門瓊林移居此處的,也意含此處地靈人傑滿地皆為玉石。屋內正廳有
道光22年(1842)澎湖廳前後任通判玉庚及王廷幹聯名所贈匾額「
鄉國善士」一方,嘉許
蔡廷蘭對澎湖賑災勸捐撫卹的表現。另有漂流越南之後被尊為「風塵萬里客、天地一詩人」的
蔡廷蘭配劍及越南士兵番刀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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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2年(1832)澎湖通判
蔣鏞補輯的澎湖志書《
澎湖續編》中有
蔡廷蘭諸多的撰稿。《海南雜著》是
道光15年(1835)到福州參加當年的舉人鄉試,落榜之後由金門返回澎湖的時候,遭遇秋颱而飄抵越南,結果他不以越南正規方式在隔年循海路返回福建,而用苦行僧的方式由水、陸路走回,費時近4個月之久。沿途他得到無數貴人相助,而且他也很用心的觀察、記錄這難得的際遇。由於曾經幫澎湖通判
蔣鏞做過鄉土田野調查工作,所以能利用這種經驗來撰寫,這可稱得上是全台灣最早著述外國民族歷史文化的海外民族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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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澎湖縣文化資產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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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
興仁蔡進士第位於今
馬公市東南方
興仁里上村,為澎湖進士
蔡廷蘭高中進士後所建,自
道光二十六年(
1846年)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年之久。澎湖
興仁舊名
雙頭掛,位於澎湖
拱北山與
獅山中間地帶,因村落居兩山頭中而得名。開拓之初,大抵為半漁半農的生活方式,其後墾地日漸向內地擴張,離海港漸遠,而耕地日增,農業逐漸取代漁業。聚落分上村、東村;上村,大抵為
蔡氏族人所聚居,有祖廟
蔡氏濟陽堂一座。
興仁蔡氏後裔
蔡廷蘭,於
道光二十四年(
1844年)中式,成為澎湖本地的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進士。進士
蔡廷蘭生於
嘉慶六年(
1801年),十三歲即以稚年補生員,後入學府,屢試屢中,補澎湖廳稟生。為人廉靜,好讀書,先後主崇文書院、引心書院及
文石書院講習。
道光十七年(
1837年)秋試中舉人。
道光二十四年(
1844年)春晉京會試,中進士,以即用知縣分發江西省。此後仕途多在大陸內地,任官累遷至同知,
咸豐九年(
1859年)以病歿於任所。蔡進士中進士後三年,即
道光二十六年(
1846年),回鄉祭祖,便在
雙頭掛舊宅右邊建進士第,以光耀門楣。由於蔡進士一生仕途皆在外地,進士第的興築,其象徵的意義大於實際宅第的意義。進士第的建築特色是門廊面寬四點五公尺,深進約三點三公尺,正立面為退凹式作法。其廂房為馬背硬山式作法,屋面為硬山燕尾屋脊,為澎湖民宅中唯一有燕尾作法。宅第中其他建築作法及裝飾,亦頗為精緻。由於
蔡氏子孫並未對進士第大規模整修或改建,故整體結構至今大致上仍保存完整,但因日久失修,
澎湖縣政府於民國100-101年進行修復工程,恢復進士第以往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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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文化部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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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仁進士第是澎湖唯一進士
蔡廷蘭於清
道光24年(1844)會試成進士之後,在
道光26年(1846)返鄉祭祖時,在祖居右側所建造的宅第。是一棟傳統三合院建築,門楣上有「進士第」石牌,房舍雖然沒有雕樑畫棟,但是門窗及牆壁石雕都頗具藝術性;立面為退凹式,廂房為硬山式馬背,正屋有硬山燕尾屋脊,是澎湖民宅中唯一的形制。宅內原有「卿國善士」匾額及「忠孝傳家遠,詩書繼世長」木聯,前者現在由
蔡氏後人保管,後者懸掛在
蔡氏家廟
濟陽堂中(楊麗祝 2005: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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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4年(1985)經內政部指定公告為臺閩地區第三級古蹟,
民國75年(1986)縣政府曾委託漢光建築師事務所進行進士第的研究調查,嗣後也籌編預算準備辦理古蹟修復工程,但是因為
蔡氏後裔(所有權人)意見分歧,以致無法進行整修。
民國86年(1997)縣政府向中央申請解除古蹟指定,卻未獲內政部同意,目前因為乏人管理,古蹟屋頂、門扉傾倒,牆壁剝落,只剩殘垣頽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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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馬公市村里人文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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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士第紀念公園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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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仁里為追念先賢蔡進士廷蘭公,及配合政府發展觀光事業,於
民國七十二年四月十六日,經社區理事會決議,在
濟陽堂前籌建小公園。隨即成立籌建委員會,由本里社區理事擔任委員並公推理事長蔡承棟先生為主任委員。公園原址係一片低凹之荒廢耕地,於七十二年五月十七日,承蒙地主紀改煙、蔡福前、蔡溪洲、蔡來為、蔡進三、蔡丁代、蔡其祥、蔡天生,欣允捐獻。乃於同年六月先進行填土工作,計用新台幣捌萬伍仟元正。迨翌年六月下旬始正式鳩工興建,即蒙本里旅高蔡春服先生慨捐進士銅像壹座,值新台幣壹拾捌萬元正,擇於七十三年七月六日立像安座。旋而建大門、圍牆、道路、坐椅,後於七十四年六月承觀光局撥款改建銅像基座,增建六角亭與文化走廊等工程,直至十月竣工。全部工程款由觀光局補助新台幣參拾柒萬伍仟元正,
澎湖縣政府補助新台幣肆拾伍萬元正,
馬公市公所補助新台幣壹拾萬元正,
蔡氏後裔捐款新台幣玖拾伍萬柒仟元正,總計新台幣壹佰捌拾捌萬貳仟元正。紀念公園由蔡正義建築師設計,蔡丁代先生承建,歷時一年四月,今欣觀其成。爾後將為本里民眾及觀光客之最佳休憩場所。茲將進士第公園捐款芳名及金額臚列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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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馬公市興仁社區理事會 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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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四年十月十日
知識建檔|2017-03-06。知識更新|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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