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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水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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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水錦(1894-1946),白沙瓦硐人,為澎湖廳參事前清秀才許凌雲(有傳)之長男,大正3年(1914)畢業於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乙科,旋被派回白沙島公學校任訓導,一年後調任媽宮公學校。住澎湖基督長老教會,被任命為臺南長老教中學附屬小學校主事。因母以父病危相告,遂請調至臺南第一公學校任教諭,辯護士(律師)陳明清即當時所教出的學生。而後轉至西螺公學校任訓導,前後在杏壇15年,昭和3年(1928)離開教職。同年10月被選為臺南米穀購買販賣利用組合設立委員長,翌年組合成立,遂任常務理事,到昭和8年(1933)升任主事,當時臺灣總督府限制同性質的組合,一州只許一家,乃奮力奔走,終得成立。後因故離職,遂營農於岳家所在地。戰後患腦溢血,遂溘然而逝。娶西螺富豪廖承丕之女春葉為妻,即廖文毅之姐。畢業於臺北第三高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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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續修澎湖縣志(人物志)
知識建檔|2019-10-13。知識更新|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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