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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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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各種風俗習慣,多受閩南原鄉影響,或直接沿襲,在喪葬禮俗方面,也不免如此,成於清乾隆年間的《澎湖紀略》說:「喪葬之禮,其衣衿、棺槨稱家有無,與夫設靈,弔祭諸儀,亦與內地相同」。但指出澎湖人「臨斂之時,必取六姓寵灰以填棺底」,也說明「做七」時,「澎人則計死者之年歲以為做七之期,如死者八十歲,即派八十日做七個七祭之類」,「末七之日,是夜延道士到家,做開路醮並拜懺,盡一夜而止」,來為死者前往陰間開路,以為死者「陰間必開路,然後能行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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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安鄉各村,喪葬禮俗與澎湖各地本無異,但由於地處偏遠和離島,或囿於環境、或囿於人力,而有從簡,或因地制宜的因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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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搬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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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長輩或重病者斷氣往生前,將他們由房間床上挪移至大廳中的板床,稱「搬舖」或「徙舖」。習俗上認為長輩最好能在家中最好的大廳空間往生,因此,在長者或重病者已無法痊癒,而身體每況愈下,即將斷氣前,家人就得盡快「清廳邊」,在大廳的一側架起一個用床板或門板墊高舖設的板床。一般而言,板床舖設依「男左女右」舖在大廳邊靠牆(中清壁)的位置,但父母健在者則僅能舖在右側(小邊)。如果逝者尚未成年,依俗是不能移往大廳,只能下移至床前地板舖設的草蓆上。另外出工作因意外等原因而在外過逝者,習俗上遺體和棺木是不能運回村內,只能在村子外圍搭一個棚子來停柩處理喪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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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十分忌諱將在外過逝者移回村內處理後事,怕給村民帶來厄運,也怕村民批評數落。而為避免死者往生後無法轉世超生,所以不能讓其在睡床上過世,家人也不能淚滴遺體上,一則怕往生者捨不得離開,二則怕滴淚者日後會經常淚滴不止。另外望安地區會將一個犁頭壓放在斷氣後的死者胸口上,以免其再爬起來傷人,也不可讓貓隻跳過遺體,在家人斷氣往生的同時,喪家也必須要摔破一個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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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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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過逝,清廳邊搬舖,將遺體安置妥當,燒腳尾錢、供腳尾飯後,喪家即分頭展開各項喪葬事宜,此時孝男必須分赴親戚族親家報喪,在帶來親人過逝厄耗的同時,還必須準備一段紅線,幫忙繫在門上,並且不進入對方家裡面,避免為對方帶來不潔或不吉的兆頭,此即所謂的「報白」。如果是母親過逝,則由長子先到母舅家來報白,報白時,必須手捧白布,上頭放置紅線或黑線,跪在母舅家門口,直到有人出來攙扶,並接受往生、入殮的時間,再將紅(或黑)線繫綁在門上。問明入殮時間,母舅母妗屆時會前往,孝男則必須親自接入喪宅,稱為「接外家」,待外家母舅到場看過,才可依禮入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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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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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殮是指將往生者的遺體移入棺木內,其前後則必須完成多種繁複的儀式,也必須通告親友等,一切完成才可入殮,但必須在逝後一、二日內進行。停屍不宜過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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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舖完成,馬上得在逝者腳邊舖下點香燭、燒「腳尾錢」(冥紙)、供「腳尾飯」(一碗白飯,插上一雙筷子),好讓逝者趕路時,照明、盤纏路費及食用。同時,孝家眷也必須至井邊「乞水」,取「金紙」(紙錢)和銅板向井母買水,回來為逝者擦拭洗淨身體,或委由父母雙双全的「好命人」,作儀式性的擦拭動作。接著穿「張老衫」,完成最後的服飾穿著。所謂「張老衫」穿著有幾層之別,早年會按貴賤區分或由子女在長輩壽辰時事先訂製,也有長者自行預購備妥,作為「百年」時最後穿著離世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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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入殮」儀式前,必須以厚紙寫上逝者姓名、死亡時間等「魂帛」來權充牌位,燃燒香燭供於大廳,同時必須取下天公爐,並以素布遮蓋神明、祖先的靈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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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殮儀式多由「土公」或道士主持,先以菜碗祭拜往生者,行告別之禮,接著「放手尾錢」,象徵將錢財留給子孫,所謂「放手尾錢,富貴萬年」,子孫們事後多會將手尾錢以紅紙包裹珍藏箱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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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往生者遺體移入棺木前,早年會先在棺底舖層乾石灰,石灰面抹平後,再舖層茶葉,接著則是「庫錢」等銀紙冥幣以為襯底,入殮時,由兒子(多是長子)扶著頭部,其他兒女扶著手腳和身體,將逝者遺入棺木中,移入後,除了調正身、首,還必須在其身側四週以庫錢等填滿,不留下空隙,最後上方也必須覆上庫錢,儀式完成時才能蓋棺。入殮喪禮的重要儀式,配合主持者引導進行,子孫都會全員到齊參加,場面哀淒。另透過孝男事前的「報白」,親戚也會前來致意,尤其是女性往生者,其娘家代表「外家」未到場前,依俗例是不能入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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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治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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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喪事,除大廳內取下天公爐和遮蓋神明祖先靈位外,喪家內外門窗張貼的紅色對聯均須撕掉,並貼白紙墨書「忌中」(逝者長輩尚存),或「嚴制」(父喪)或「慈制」(母喪)的紙條於大門口,並遵守「男左女右」原則,逝者為男性貼左邊。女性貼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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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過逝後,除了拜「腳尾飯」,早晚也要「孝飯」(拜飯),並置臉盆裝水和毛巾,早上孝媳要叫起床「洗手面」、吃飯,晚上也要叫「睡覺(睏)」。而且孝子、孝媳每天晚上都得在大廳打地舖,守在親人身旁,俗稱「守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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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俗上,人死後到出殯前,早晚「孝飯」外,逢七也要祭拜,而且比較正式和盛大,稱「做七」,其中「頭七」最為慎重,因為俗信到第七天逝者才知道自己已死,亡魂會返回家裡來哀哭,孝家眷除了備妥各種菜碗、紅龜、發粿祭拜外,通常也會延請道士來靈前誦經「開魂路」等法會儀式,早年望安本地有幾團道士可協助處理,近年因道士老故或外移,所以多延請自馬公湖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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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七,原本七日為一旬,但配合出殯時間前要完成七旬,所以除了二、四、六小旬從簡,每旬的時間也會視時程而縮短至2到3日,尾旬「做尾日」,完成一切儀式後,習俗上也會就近覓一空地來「燒庫錢」,在庫錢火化的過程中,子孫拉起白繩守在四周,替先人看守庫錢防止被劫。有些人家為先人準備竹編紙糊的房屋華廈,也在此時拿來火化給先人在冥界居住,稱為「燒靈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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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精通地理、擇日的「風水先」來看「風水」,尋找合適的寶地下葬,期待日後子孫平安,家道興旺,是過去長期以來,十分受重視的一環,望安過去即有風水先來幫忙尋覓寶地,遙遠的東嶼坪嶼早年也有一位風水先。一般而言,墓地多選在村郊的荒埔為主,且有集中成區的情形,俗稱「墓仔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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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喪禮出殯、發引、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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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望安各地多以土葬安頓先人後事,所以除了請「風水先」看日子和看風水選墓地,「出山」(也就是「出殯」)的儀式,則就因應各地環境和喪家能力。繁簡不一。道士主持棺木封釘時。引導孝男在棺蓋四個角落各釘一支長釘,並同時誦念吉句:「一點東方甲乙木,子孫代代居福祿。二點南方丙丁火,子孫代代發家伙。三點西方庚辛金,子孫代代發萬金。四點北方壬癸水,子孫代代大富貴。五點中央戊己土,子孫壽元如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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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道士儀式後,將靈柩移出門外安放告別式靈堂後方,隨即進行家祭,首先由道士誦經,孝家眷依孝男、孝媳、孝女、孝孫……跪在靈前。待誦完經後,孝男(通常由長子擔任)並讀祭文,其餘孝家眷則跪膝身體伏地盡哀思。接著依照順序輪流至桌前跪拜叩首、「灌茅」—在裝於小盆中的綠草皮上奠酒。孝家眷致祭完畢後,接著外家和親戚按輩分前來祭拜,孝男跪(或立)在側旁來謝拜,女眷和孫輩多入內堂跪在靈側盡哀,長孫則必須代表站在祭拜者後面,「拿香隨拜」。若有各界前來公祭,形式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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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祭和公祭完畢,喪葬隊伍在「土公」沿路撤銀紙替死者買過路費的前導下,開始往墓行進,此即為「發引」。喪葬隊伍接著土公之後的是他的助手(負責挑祭品、墊放靈柩的板凳)、鼓吹(樂隊)、風水先(地理師)、銘旌(必須有女婿或孫婿才能設銘旌)、魂亭(內置淨香爐、遺像、魂帛)、道士、靈柩和送葬人員等。在望安地區多由親友互相幫忙來抬靈柩(也有花錢雇請者),多則16人輪替,少則8人(8人則中途得休息),地方上一個不成文的規定,「毋娶某者(未娶妻)不可抬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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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葬人員以孝男、孝媳、孝女……及親族按輩分一手拉著綁在靈柩後方延伸出的一條長白布來護送,這時長子另一手持招魂幡,其餘孝男拿喪杖,送葬隊伍出村之後,會三次停下來讓孝男「辭後頭」(外家母舅)。到達墓地,靈柩先停墓前,由道士、風水先進行相關儀式,墓穴放磚排「人丁」字等,喪家眷哀哭跪拜叩首後落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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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畢,隨即進行「點主」儀式,由眾孝男手肘與長男左右依序相扣於背後,長男居中雙手背後捧「神主牌」,請「點主官」口唸吉語在「神主」上點朱,意謂「點主」,將先人之靈請入神主牌供日後子孫膜拜。點主完成,隨即返家進行「安靈」儀式,將神主牌斜放供桌上,祭拜後,孝家眷脫去喪服,換穿素便服,由道士接著進行「洗淨」,儀式始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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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日、對年、三年、脫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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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俗例初一、十五要進行祭拜,直至滿週年。期間逝世百日當天要「做百日」,守小喪者也在這天火化孝徽「脫孝」。滿週年時「做對年」,出嫁女兒在這天「脫孝」。「百日」和「對年」都是重要的日子。祭拜較初一、十五正式外,子孫也大都會參與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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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禮,孝子、媳要在第三年的忌日「做三年」時,三年守喪期滿才可以脫孝,當天祭拜儀式特別隆重盛大外,過逝的先人也要在當天「合爐」,將神主牌內的姓名及生辰年月日正式入列祖先共同的牌位,並取原先香爐中的一撮香灰和3、5根香腳入祖爐中,從此列位成為祖先的一員而享子孫永世的香火。守喪期滿,大門和廳門也必須貼上紅聯如「親喪已盡三年禮,孝思猶存一片心」,雖說孝思無限,但仍從此日起,必須回復正常生活步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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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與澎湖各地無異,望安地區守喪「做三年」是遵循「過雙七,不過雙十一;過雙十一,不過雙七」的原則,也就是親人過逝後,不論在農曆7月,11月的前或後,這兩個月份只能有個月重複過兩次,在另一個月份第2年重複來到前,就必須擇日「做三年」完成脫孝的儀式,同時進行「合爐」,回復一般的正常生活型態,因此所謂三年,實際上約1年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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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望安鄉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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